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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入区企业申报加入综改示范区拟上市或挂牌企业资源库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2018-03-19

示范区各企业:

为加强我区上市或挂牌后备企业培育工作,推动众多企业实现直接融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示范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支持服务作用,帮助更多优质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企业上市,示范区管委会建立“综改示范区拟上市或挂牌企业资源库”。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入库标准

1、在示范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示范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依法设立且存续满完整的一个会计年度;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具有明确的股改、上市或挂牌意愿并与证券公司或推荐机构签订改制上市或挂牌服务协议的企业;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与证券公司或推荐机构签订改制上市或挂牌服务协议的企业;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或在山西省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的企业。

二、企业入库需提供材料

1、企业入库申请报告;

2、企业入库申请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与证券公司或推荐机构签订的改制上市或挂牌服务协议复印件。

三、企业入库流程

申报企业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各项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电子板和纸质板报送至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投融资促进中心。示范区投融资促进中心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企业正式纳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拟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并在示范区官网进行公告。

四、相关政策

1、支持入库企业优先申报各类财政性资金补助、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

2、对后备资源库中,主板上市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新三板”挂牌成功企业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新四板(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完成股份制改制并融资成功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3、示范区的奖励政策与省市相关奖励政策不冲突,可同时享受。

4、申请奖励的企业需提前入库;未入库,不予奖励。

五、相关要求

入库企业申请入库需对提交的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投融资促进中心

艾  菲:7560662

孙  林:18734562525

邮  箱:sfqtrzcjzx@163.com 

附  件:1、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上市或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

2、示范区上市或挂牌后备企业入库申请表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投融资促进中心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