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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7年度山西省新材料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7-09-25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全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现将2017年度山西省新材料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承担单位是项目(课题)执行的责任主体,实行法人管理责任制。首席专家是项目实施的技术责任主体,协助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

(一)项目设置

1、本专项分为项目和课题两个层次,项目由1个或若干个课题组成;

2、课题服务项目目标,相互衔接,相对集中,彼此关联,共同推进项目任务的完成;

3、项目技术由首席专家负责,课题技术由课题负责人负责;

(二)项目要求

1、项目技术符合指南要求,集聚国内外优势科技资源,项目单位和团队有能力完成任务;

2、项目设计合理,示范带动作用强;

3、具有合理的人才培养及平台建设计划;

4、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可实现产业化或应用转化示范目标,优先在山西省境内特别是开发区应用转化;

5、经费预算合理、配套经费落实,组织措施保障有力。

(三)申报单位要求

1、为本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有稳定、高素质的研究和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技术基础和设备条件;

3、有配套资金保障和良好信誉;

4、有与国内外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合作基础。

(四)首席专家要求

1、为涉及的国内外相关技术领域高层次专家,为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人员;

2、具有组织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信誉,作风民主、严谨;

4、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

5、一般只能主持承担1项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二、申报材料

1、《2017年度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

2、《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三、申报程序、时间和受理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

网络申报登陆“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单独装订)一式七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
送至项目申报组织部门,由组织部门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省科技厅,项目组织部门出具所推荐申报项目清单。

山西省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www.sx12396.com

2、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17年9月23日至11月10日。

3、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11月3日至11月13日。

4、项目咨询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重大专项办公室

张文广、高 涛   电话:0351-2029629

5、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山西省科技交流中心

地 点:太原市桃园北路92号新闻大楼508房间;

联系人:王 玉     电 话:0351-5621710

6、经费预算咨询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资源处   武卫华

电 话:0351-4031641

7、网络申报咨询电话:山西省科技厅信息中心 0351-4062344

8、监督电话:山西省科技厅监察室 0351-4044947

四、注意事项

(一)所申报项目必须依据指南,以推动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为核心,且必须有一定的项目前期研发基础。

(二)除省级财政资助外,参与项目(课题)实施的单位必须保证用于项目实施的各类配套资金,总额一般不低于总经费的60%。

(三)项目申报单位提前准备30-4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作为项目答辩时使用。进入答辩环节项目届时会电话通知,不再预留准备PPT的时间。

(四)重大专项的实施周期一般为3~5年。

(五)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六)本次不征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七)所有申报材料的填写均应客观、实际,凡有弄虚作假、虚夸、伪造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2017年度山西省新材料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