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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印发2018年度支持初创小微企业 专项资金使用工作指南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8年8月8日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为支持初创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我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举办“创享行”沙龙的重大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晋政办发〔2017〕113号)以及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中小企业局《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建一〔20181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企业申报资料,减轻企业负担,省中小企业局制定了《2018年度支持初创小微企业专项资金使用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2018年度支持初创小微企业专项资金使用工作指南》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8年8月7日

 

附件:

 

2018年度支持初创小微企业专项

资金使用工作指南

 

一、支持范围

省政府委托省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省中小企业局、省科技厅、省金融办、省科协、山西金控集团、太原清控创新基地举办的“创享行”沙龙路演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获得“创客中国”山西省创新创业大赛名次并参加“创享行”沙龙路演的项目。

二、支持条件

 支持的企业必须是在我省注册的企业;

 支持的企业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三年以内或组织实施两年以内的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二)路演后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项目。

三、支持方式

(一)对初创小微企业奖励3万元;

(二)对获得银行贷款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融资数额较大并取得银行贷款的项目,按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额的50%给予贴息,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贴息时限不超过三年。

四、支持程序

承办“创享行”沙龙的太原清控创新基地将2017年10月--2018年10月份举办的正式路演项目资料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省综改区管委会审核,省综改区管委会审核合格并公示后,将资金拨付给相关企业,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中小企业局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备案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省政府关于太原清控创新基地承办“创享行”沙龙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

2、参加路演后,路演项目获得银行贷款的有关贷款合同及进帐单资料复印件;

3、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实施两年内项目的证明材料(以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为准);

4、正式路演项目汇总表、获得银行贷款项目汇总表、工商登记注册三年以内初创企业汇总表、组织实施两年以内的项目汇总表;

    省综改区管委会在以上内容基础上也可视情况增加备案材料内容。

(二)省综改区管委会、太原清控创新基地要将支持项目的资料保存备查。

(三)省综改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支持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和跟踪服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资料提供单位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并在提供的资料上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人:省中小企业局服务体系建设处 宋旋  

联系电话:0351-5607048

电子邮箱:sjfwtx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