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7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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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3.24

【省人社厅】关于举办2021年山西省星火项目创业大赛及创业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1年山西省星火项目创业大赛及创业系列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山西省统计局  2021.3.24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山西省统计局关于推进工业企业发展壮大入库入统工作的通知

晋企发〔2021〕17号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山  西  省  统  计  局关于推进工业企业发展壮大入库入统工作的通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计局: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省统计局会商决定进一步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加强统计信息共享,着眼于推动工业企业发展壮大,做好达规企业单位入库入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服务企业为抓手,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和数据信息共享,强化帮扶政策宣传和统计标准解读,推进企业发展壮大和入库入统,用良好工作成效庆祝建党100周年。二、重点工作(一)掌握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在统计部门法人单位名录数据信息的基础上,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全省规下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开展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掌握企业实际问题及需求等,建立完善规下工业企业基础信息库,切实摸清规下工业企业底数。(二)确定年度重点培育对象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从规下工业企业基础信息库中筛选出一批成长性较好的企业、上年度已达规模未入库入统的企业、当年度新开业(投产)并有望达规的企业,建立“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库,进行重点扶持、重点培育、重点监测。(三)做好入企帮扶服务工作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入企帮扶服务机制,领导干部要带头对“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进行点对点帮扶,对重点培育企业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专家”活动,有效提供政策解读、问题解决、专家指导等针对性服务,推动规下工业企业挖潜蓄能、上规升级。(四)推进达规企业入库入统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为申报入统企业提供专项指导和技术支持,在规定时限内将经过培育并达到入库入统条件的工业企业名录提交同级统计部门,并与统计部门共同做好申报材料的衔接核实工作。对于已达规模标准但尚未入库入统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引导其申报入库入统,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健康发展。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我省“十四五”规划目标,树立“开局就是冲刺、起步就是决战”的理念,部门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加强协调,有效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二)强化协作联动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与统计部门健全完善协作联动机制,在企业摸排认定、重点培育帮扶、申报入库入统等工作环节,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共同推动上规升级工作。(三)推动政策落地各地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杜绝出现申报入库入统和奖励政策落实环节的人为设卡、提高门槛等现象,切实推动入库入统顺畅便捷、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四)防惩统计造假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细有关规范文件规定要求,严格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客观真实反映我省市场主体发展成果。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山 西 省 统 计 局                                  2021年3月15日

文章来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2021.3.24

【综改区】关于开展“三类人才”队伍建设摸底调查的通知

山西综改示范区属各企业: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示范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现对全区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请各区属企业于3月25日前通过本链接(http://www.sxsfqrc.com/newSurvey/index.htm)或扫描二维码填报提交《三类人才队伍建设摸底调查表》。感谢支持!摸底调查表二维码 附:三类人才队伍范围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指在企业经营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一是出资人代表:指出资人任命或推荐任职的董事、监事;二是经营管理人员:指具体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人员、包括各级经理人以及具体从事规划计划、人力资源、市场营销、资本运营、财务审计、生产管理、法律事务、质量安全环保、行政管理等业务工作的人员;三是党群工作者:指企业中主要从事党务、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老干部、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的人员。2.专业技术人才:指有专业技术职称和未获得专业技术职称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3.高技能人才:指在生产或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的从业者中,具有精湛专业技能,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的人员,包括取得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职业资格及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2021年3月23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3.19

【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8]37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晋政办发[2017]113号)精神,按照《关于高质量开展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的工作指南》(晋企发〔2020〕17号)和《关于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及“农业企业+电商+基地”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的通知》(晋企发〔2020〕43号)的要求,鼓励中小微企业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结合历年评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资格与条件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按照“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从申请省级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资金的企业中,选择符合如下条件的企业给予支持:1.企业是在我省境内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划型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确定)。2.企业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具有较高的盈利能力(要求2018~2020年连续三年盈利,累计盈利100万元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存续期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17年1月1日前成立的)。3.企业主营业务明确,发展前景较好,其中:工业类企业要求总资产在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不低于100万元,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类企业要求总资产在3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不低于50万元,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农业企业要求总资产在1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不低于50万元,年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类企业要求总资产在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不低于100万元,年营业收入达到1200万元以上;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教育文化卫生旅游业、环境保护等类企业要求总资产在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不低于100万元,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房地产开发业要求总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其他未列明行业要求总资产在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不低于100万元,年营业收入达到600万元以上。对于符合“农业企业+电商+基地”模式的农业企业或电商平台企业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不作资产、营业收入等规模要求。重点向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十四个新兴产业企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企业、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县和原国定省定贫困县同等条件的企业倾斜。4.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2017年到2021年(资金下达前)没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5.企业在2020年度(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之间)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记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6.企业已按《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设立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47号)的要求,经审核,进入山西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 二、奖励标准民营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三、申报材料1.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股改奖励资金申请报告(见附1);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3.企业开展规范化股份制改造的基本情况及效果介绍;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变更登记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新修订的公司章程;8.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2017年与2018年财务报表(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2019年及2020年审计报告;并提供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股改服务协议及付款凭证(发票);9.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证明企业进行了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法律意见书;并提供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服务协议及付款凭证(发票);10.如有评估及验资事项,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并提供与第三方中介签订的合作协议及付款凭证(发票);11.企业若已挂牌或上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资料,按照顺序,采用A4纸制作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四、申报审核程序1.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需向注册地的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申报材料。2.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接到企业的申请后,负责对申报股改奖励资金的中小企业组织实地考察和初审,确认企业运行正常并确实委托相关机构开展了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对企业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确保复印件材料与原件一致;在《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股改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填写相应的审核意见,正式行文向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3.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接到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文件后,需认真审核申报资料,结合当地产业发展情况,对企业改制目的、改制过程、改制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相应的审核意见,并正式行文向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推荐。4.申报资料及推荐文件一式两份于4月30日前报送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融资财务处。联系人: 许罡     蔚振宇电  话:0351-5607179邮  箱:yuzhy2019@163.com 附:1.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股改奖励资金申请报告.docx         2.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股改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docx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2020年3月18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3.19

【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组织举办2021年北京大学山西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为推动中小企业在全省转型综改事业中,直道冲刺做后备、弯道超车做助力、换道领跑做表率,培育造就一批懂经营、善管理、勇担当、敢作为的优秀企业家,进一步为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13号)和《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20〕2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今年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将组织举办“2021年北京大学山西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及相关安排(一)培训方式        创新教学形式,采用理论学习与应用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增加研讨和师生互动环节,实现教与学的深度融合。      (二)培训时间 2021年4月至2021年10月,共组织进行6次集中学习培训,每次集中学习3天(不含起落时间)。(三)培训地点 北京大学(如受疫情影响或根据教学安排,需要更改培训地点,以最新通知为准)。 二、学员选拔方式  (一)推荐学员条件1.推荐学员所在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经营管理规范、勇担社会责任的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企业及推荐学员无违法、违规、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2.推荐学员为企业法人代表或董事长等经营管理者,年龄在60周岁以下;3.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得推荐:(1)所在企业相关人员在省局组织的各项培训中存在违反《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企业家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管理制度》、破坏山西企业家形象等行为的;(2)所在企业相关人员在省局组织的各项培训中存在未正常结业、冒名顶替、缺勤率(包括请假)累计达到30%等行为的;(3)个人或所在企业被列入省局培训失信名单的。    (二)报名程序报名参加研修班的企业家须认真阅读《2021年北京大学山西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研修班入学须知》(见附件1)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学员报名表、承诺书(见附件2、3),由所在市(综改示范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和推荐条件认真审核筛选,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4)后统一推荐报送省局。省局从推荐名单中择优录取组织培训。(三)培训名额1.本次研修班培训名额:100人。2.各市(综改示范区)推荐报送名额参照当地中小企业数量在全省占比进行分配,其中太原市所占比例与综改示范区按2:1分配(见附件5)。        (四)其它事项    1.培训费用本项目培训费用包括学习、住宿、就餐等费用,总额:15300元/人。其中: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10800元/人,学员个人承担4500元/人。此外,因部分地区食宿费超出补贴范围,需要学员个人另行承担超出的部分。由于培训地点周边房源紧张,学习期间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    2.学员待遇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学习合格后,将取得《北京大学山西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研修班结业证》。证书加盖北京大学公章,证书编号可在北京大学网站查询。3.疫情防控要求(1)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应遵守国家、培训地及培训班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个人防护;(2)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或与高、中风险区、境外地区人员及确诊、疑似病例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培训;三、教学质量考评、总结(一)课后发放教学评估表和满意度调查表,学员对授课老师、培训效果等进行评价,相关评价将作为今后教学培训安排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二)学员应认真学习,及时将学习收获、感悟、建议等以书面形式进行总结,培训结束时交省局归档。(三)学员充分利用研修班平台,加强同学间的交流合作,培训结束时将合作成果报省局归档,做到应学尽学、应用尽用。    四、具体要求(一)各市(综改区)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推荐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推荐上报材料,以文件形式于3月26日前报送省局科教质量处(电子版发至邮箱),超过时限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名额由其它地市递补。(二)各市(综改区)要认真组织推荐报送工作,严格执行选拔推荐条件,让真正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家参加研修班,确保培训学员质量,同时负责对推荐学员进行安全、纪律及疫情防护教育。(三)参加研修班的学员要严肃培训纪律,严格执行入学须知、承诺书和省局出台的《企业家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管理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相关培训课程必须是学员本人参加,如出现他人代替、不请假缺席培训、携带他人参加的现象,属于故意浪费、占用国家财政资金行为,除取消学员培训资格外,还将学员本人及所在企业列入省局培训失信名单,同时将相应减少所在市(综改示范区)今后的培训名额。(四)为更好的实现培训效果延伸,实现课上课下紧密结合,推动当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同时进一步提升全省中小企业系统干部指导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素质,本次研修班将组织各市(综改示范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培训工作负责人随班协助省局进行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工作(有关安排见附件6),参加人员无须交纳培训费,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科教质量处联系人: 赵  立电  话: 0351-5607049邮  箱: sjkjc5607049@163.com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联系人: 王晶晶电  话: 18510086951邮  箱: 1776445172@qq.com 附件:1.2021年北京大学山西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研修班入学须知.docx;           2.2021年北京大学山西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研修班学员报名表.docx;           3.承诺书.docx;           4.2021年北京大学山西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研修班汇总表.docx;           5.2021年北京大学山西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研修班各市名额分配表.docx;           6.2021年北京大学山西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研修班各市带队人员安排表.docx。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