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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一季度疫情期间规上企业复产增效奖励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21日


示范区各规上工业企业: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一季度疫情期间规上企业复产增效奖励的通知》(并工信字〔2020〕54号)要求,为做好示范区2020年一季度疫情期间规上企业复产增效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在太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2020年一季度示范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名录库(已列入年度淘汰关停计划的企业除外)。

二、奖励标准

2020年一季度产值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10%以上(含10%),奖励20万元;一季度产值1亿—10亿元(含10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10%以上(含10%),奖励50万元;一季度产值10亿—50亿元(含50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5%以上(含5%),奖励100万元;一季度产值50亿—100亿元(含100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5%以上(含5%),奖励200万元;一季度产值100亿元以上的企业,产值增速5%以上(含5%),奖励3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文件要求准备B204-1表、《疫情期间规上企业复产增效奖励申请书》和《承诺书》,于5月25日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3份至示范区创新发展部312办公室(小店区龙盛街21号)。逾期不再受理。

2.对骗取奖励资金、违法违规使用奖励资金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王海锋   8206879

附件:市工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一季度疫情期间规上企业复产增效奖励的通知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