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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太原市科技局  2022.9.8


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太原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办字〔2022〕17号),培育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后备队伍,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根据《太原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并科〔2022〕9号),现决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企业条件

1.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库;

2.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3.拥有发明专利1项或其他知识产权4项以上;

4.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4%以上;

5.未认定过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材料

1.《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

2.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说明;

3.知识产权授权证书及缴费凭证、申请知识产权受理通知;

4.科技人员情况说明;

5.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三、入库程序

(一)企业申请。申请企业登录太原市科技局网站下载申报表填报、打印,按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汇总推荐。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本地区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将汇总申请材料和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2份,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

(三)材料初审。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根据入库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建议名单。

(四)公示入库。名单经市科技管理部门研究审定后,在太原市科技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四、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实行全年常态化申报、每季度分批审查公示。

五、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服务

太原市科技局高新科:赵宗强  4225951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69号市政府主楼707室

(二)材料受理及咨询

太原技术转移中心:贾峰峰  7998893

地  址:太原市创业街42号技术转移大厦一层

(三)组织推荐单位

图片

附件:

1.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

2.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汇总表



太原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