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78-2015
政策对接 宣传推广 项目落地 公司运作

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

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7月5日18时45分许,两艘载有中国游客的游船在泰国普吉岛附近海域突遇特大暴风雨发生倾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外交部和我驻泰国使领馆要加大工作力度,要求泰国政府及有关部门全力搜救失踪人员,积极救治受伤人员。文化和旅游部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习近平强调,目前正值暑期,外出旅游人员较多,一些地方雨情汛情等情况突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风险提示,提醒旅行社和游客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检查监测和应急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全力搜救我失踪游客、救治伤员,妥为做好善后工作。要重视做好外出旅游人员安全防范工作,通过境外中国公民保护机制,切实维护好我公民合法权益,确保出行安全。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批示精神  加强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文旅明电字〔2018〕10号)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做好我省外出旅游人员安全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批示精神”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严防各类涉旅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清当前旅游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到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属地管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切实加强对本地暑期旅游旺季,特别是出境游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辖区所有旅游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将旅游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确保我省暑期旅游旺季安全平稳。

二、加强出境游管理,扎实开展督导检查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由分管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深入一线,对涉旅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特种设备、防洪防汛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对出境游的安全管理,督促旅行社认真做好出境游线路的安全评估、与游客签订合同,投保出境责任险和救援保险以及游客意外险。积极协同配合主管部门对景区内的水上项目和大型游乐设施、缆车、索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开展隐患排查。同时,要求各旅游企业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消除各类隐患。

三、加强安全预警,完善应急预案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针对暑期旅游旺季期间游客大量增加、出境人员增多等特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密切关注外交部、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境外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信息,主动与当地气象、交通等部门联系,利用网络、微信群等多种媒体方式,针对季节特点及时做好针对突发事件、恶劣天气、道路交通、雨情汛情等方面的预警防范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做好应对防范工作,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涉旅意外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

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通过政务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多渠道及时、广泛发布暑期旅游安全提示,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引导游客选择合法旅行社参团,切莫选择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对通过微信、俱乐部等组团旅游形式要提高警惕,慎重选择,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督促旅游企业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游客的安全提醒,旅行社通过召开旅游行前说明会,加强对游客的安全常识教育,重点做好对出境游团队的安全提示,强化对游客的旅游安全信息服务,确保游客出行安全。

五、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信息迟报、漏报等现象发生。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认真履责,及时准确掌握本辖区旅游动态,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按照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省旅发委应急值班电话:0351—7325000)。

 

 

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