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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0年7月15日

省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近日,国家工信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0]159号),要求各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并进行初审。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按照工信部文件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开展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的基础上,建立“专精特新”梯度培育体系,继续加大培育力度,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做专、做精、做大、做强,使其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得到明显提升,在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地位作用得到明显提升,带动全省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培育条件

根据工信部文件要求,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一般应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分为:基本条件、重点领域、专项条件等,具体内容请参照工信部文件。

三、组织实施

1、培训辅导。省局将于近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企业进行辅导培训,切实提高我省申报企业的通过率;

2、网上申报。企业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线报送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18217433058),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8月7日前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企业在线上申报的同时,于8月7日前将申请书(封面加盖企业公章,纸质2份)和佐证材料(纸质1份)报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3、初审上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8月1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2份)和佐证材料(纸质1份)报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省局将严格按照申请书所列指标,对照“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并择优推荐上报。

4、审核公布。工信部对各省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发布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解释答疑工作;

2、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8月10日前将本地区申报企业的申请书(纸质2份)和佐证材料(纸质1份)统一报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各市不做资格审查,做到“应报尽报、能报尽报”;

3、省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按照规定名额,择优向工信部推荐。

联系人:省局管理指导处    安  定   

电  话:0351-5607159

附件:1、佐证材料.docx

2、2020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x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