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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改区】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地方标准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2021.7.7


综改区各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省级地方标准补助项目的通知》要求,提高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质量,现开展2021年度省级地方标准补助项目申报工作。

一、补助范围

(一)重点围绕“六新”领域、“十四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我省优势产业和特色行业,尤其是在标准制定上具有填补国内和省内空白,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引领和支撑行业和产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标准;

(二)2018年以来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发布的省级地方标准,且实施满2年的;

(三)申请补助的单位为本省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团组织,且为省级地方标准项目的主要起草单位(应位列标准前言排名前三位单位);

(四)标准制(修)订项目未获得本省省级财政经费支持的。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标准项目应由一个单位牵头申报。申报单位应自行与其他全部起草单位协商一致,并取得排名前三位的另外两家单位在申请表中签署同意申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前三位包含非本省单位,无需在申请表中签署同意申报意见)。

(二)每项标准的补助经费不超过该项标准制修订、宣贯培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三)受款单位应围绕该标准项目的相关工作开展合理使用补助资金,费用支出应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四)对同一起草单位申报的系列和多项相近标准,原则上按照一项标准予以补助;确实符合补助条件第1条或第2条的,最多可申报2项。

(五)申报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不符合本通知上述补助范围和条件的提供的材料不齐全单位近两年内被执法部门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三、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于7月14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胶装本一式4份(电子版光盘2份)至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创新发展部312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创新发展部根据申报企业资料及资格审核情况进行推荐。申报单位请按照综改区时间节点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海锋   8206879

  箱:sfqcxfzb@163.com

  

附件:关于申报2021年度省级地方标准补助项目的通知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