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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申请拨付2019年度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市级创业示范园区年度考核 第二年补助资金的公示

文章来源: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8


2020年6月5日,山西凯通云科技有限公司、太原新和科技众创空间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19年度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太原智慧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19年度市级创业示范园区。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载体建设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20〕44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年度考核及第二年资金申报的通知》(并人社函〔2021〕94号)文件,2021年8月3日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与创业专家五名,共同组成年度考核小组对分别检查核实基地、园区认定以来每年度内入驻创业实体户数变化、吸纳就业及享受相关政策、服务情况等运行情况,按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考核评分表》《市级创业示范园区年度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评分。上述基地、园区基地运营正常,专家考核分均合格。

根据并人社发〔2020〕44号文件要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面积不少2000平米,首次认定入驻实体数量应在50户以上,创业孵化成功率30%以上的,给予创业孵化示范基地50万元补助资金。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通过评审后的第二、三年,每年至少在原有实体数量的基础上分别新增15户入驻实体。每增加1户创业实体并吸纳就业3人及以上,增加2万元补助资金;每成功孵化1户且迁出基地继续创业的,增加2万元补助资金。对每个基地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山西凯通云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6月-2021年6月,新增入驻创业实体29户,每户创业实体吸纳就业人员3人及以上,共105人,无迁出创业基地的实体企业。符合申请2019年度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年度考核补助资金共计29户×2万元=58万元整。

太原新和科技众创空间有限公司2020年6月-2021年6月,新增入驻创业实体37户,每户创业实体吸纳就业人员在3人及以上,共135人,4户企业成功孵化且迁出基地继续创业,符合申请2019年度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年度考核补助资金37户×2万元=74万元,4户×2万元=8万元。共计82万元整。

根据并人社发〔2020〕44号文件要求,“市级创业示范园区首次认定面积不少于3000平米,入园创业实体80户以上、创业和稳定吸纳就业320人以上,给予创业示范园区50万元补助资金。创业示范园区通过评审后的第二、三年,每年至少在原有实体数量的基础上分别新增20户以上创业实体,每增加1户创业实体并吸纳就业3人及以上的,增加2万元补助资金;按每户吸纳3人计算,吸纳人员每增加1人,给予2000元的补助资金。给予每个创业示范园区的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太原智慧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6月-2021年6月,新增入驻创业实体20户,每户创业实体吸纳就业人员在3人及以上,共139人,符合申请2019年度市级创业示范园区年度考核补助资金20户×2万元=40万元整。

综上所述,2019年度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市级创业示范园区年度考核第二年补助资金共计58万元+82万元+40万元=180万元整。用于为入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房租减免及基地管理等项目。现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联 系 人:就业促进科   王海东     闫娅妮

联系电话:0351-4224797 2020924

公 示 期: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11日

附   件1:山西凯通云科技有限公司 人员花名册.docx

附   件2:太原新和科技众创空间有限公司花名册.docx

附   件3:太原智慧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