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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03-12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 西 省 财 政 厅 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18〕218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和《山西省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16〕7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18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条件及实施期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应选择省内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并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培训基地申报建设条件。2018年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从2018年财政补助资金下达之日开始实施,为期2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应选择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并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建设条件。二、项目申报及评审2018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行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一)项目安排2018年安排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不超过6个:一是新增培训基地项目3-4个,应主要从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中遴选;二是继续对2-3个已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的单位给予支持,重点选择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培训能力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项目单位,支持其提升培训能力。安排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6个:一是对在全省一线工作的历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中,仍未被确定为国家级大师工作室项目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优先确定为国家级大师工作室项目;二是在已经纳入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范围中,择优确定为国家级大师工作室项目;三是继续选择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确定为国家级大师工作室项目。(二)项目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1、建设项目单位申报报告。申报报告内容应包括单位概况、相关专业状况和现有优势、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保证措施等。申报报告须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1、建设项目申报报告。申报报告内容应包括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等。还应包括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职业培训机构和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3、技能大师候选人的身份证、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和三晋技术能手获奖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上述表格以及《山西省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文件,请在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sx.hrss.gov.cn/view-3a16f4eccbba41e4b4f561f7fb63634d-d174a8c750c04272bf3c14136ccc7987.html)。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务必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三)项目评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三、项目经费中央财政对每个年评选确定建设的培训基地项目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建设补助,对每个评选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建设补助,培训基地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所在地财政、项目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企业要加大对建设项目资金投入,项目所在单位也要对项目给予必要资金支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陈杰    联系电话:0351-7676045附件:附件包.doc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2018年3月2日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2018-03-09

国务院关于同意太原市建设 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太原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8〕3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科技部:你们《关于太原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请示》(晋政〔2018〕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太原市以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二、太原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按照《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要求,重点针对水污染与大气污染等问题,集成应用污水处理与水体修复、清洁能源与建筑节能等技术,实施水资源节约和水环境重构、用能方式绿色改造等行动,统筹各类创新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适用技术路线和系统解决方案,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对全国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发挥示范效应,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实践经验。三、山西省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门的支持政策,形成推进合力,支持太原市全面落实和实施好各项行动和工程,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的目标。四、科技部要会同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支持太原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2018年2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2018-03-07

关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合作举办“2018年清控创新基地春季人才招聘会”的通知

示范区各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满足示范区企业人才引进需求,提升招才引智服务水平,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良好的互动平台,拟定于2018年3月24日举办“2018年清控创新基地春季人才招聘会”。为做好此次工作,现将有关参会事宜通知如下:一、主办单位: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清控创新基地-启迪(太原)科技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二、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24日(周六)9:00-14:00太原市南中环街清控创新基地A座一层三、大会规模大会预设展位215个,预计提供岗位6000余个。四、参会流程及注意事项1、报名时间:2018年3月7日-18日2、参会费用:免费3、参会流程:网上预约报名-大会组委会审核-参会(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五、联系方式: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         0351-4967677示范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     0351-7560065请各用人单位高度重视,根据需求积极组织参会。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2018年3月7日附件:招聘会邀请函、报名及参会注意事项

文章来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2018-03-07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示范区各科技型企业: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就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网址:www.innofund.gov.cn)全年受理企业注册,2018年10月31日前受理本年度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2.为了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做好评价工作与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衔接,凡欲享受201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评价工作系统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2017年度已入库登记的企业,请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数据更新。3. 为推进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入库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统一纳入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进行精准服务和培训辅导。同时,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须首先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联系人:王必兴联系电话:7562715附件: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用户手册》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创新发展部2018年3月6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8-03-07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公布2018年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及首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公布2018年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及首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直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13号)精神、按照《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晋企发〔2017〕63号),经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现认定“山西焦煤双创基地”等23家单位为2018年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名单附后),公告“山西传媒学院文化科技园”等10家单位为首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附后)。现将新认定及公告名单公布,认定及公告有效期为三年。希望新认定及公告的单位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为我省中小微企业创新转型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认定和公告的“双创”基地加强指导监督,认真总结经验,帮助提升运营服务水平,推动本地区“双创”基地健康、持续发展。特此通知。附:1、2018年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名单.doc2、首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doc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2018年3月5日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8-03-07

关于开展2018年度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加强大型专业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我局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以下简称“规范化市场”)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规范化市场培育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工作原则。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重点关注“国家关切、地方关键、百姓关心”的行业及领域,优先选择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需求强,市场规模大、积极性高的单位作为培育推荐对象。二、报批程序遴选申报工作按照专业市场自主申报,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审定的程序开展。(一)在线提交申报材料本年度遴选申报材料通过“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marketipp.com,以下简称“系统”)在线提交。已有该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的相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按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指导相关市场完成材料提交工作。前期未使用过该系统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请于系统遴选申报功能开放期间(2月1日—3月31日)向我局提出申请,由我局分配用户名和密码。各地市知识产权局(或相关管理单位)及参与培育各市场的用户名和密码分配工作由相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完成。具体请参照《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相关操作说明,该手册可在系统遴选申报页面下载。(二)组织申报与遴选推荐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有意愿参加培育工作的市场填写并提交《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申请书(2018年度)》(附件1)和本市场《培育计划》(参考提纲参见附件2)。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对本区域内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情况对相关市场进行初选,遴选3-5家市场作为本地区拟培育对象,填写并提交《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推荐表(2018年度)》(附件3)和本地区整体《培育方案》(参考提纲参见附件4)。(三)审核批准。根据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情况和各市场提交的申报材料,综合考虑多项因素,确定并批准符合要求的市场开展培育工作。三、有关要求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项目组织领导,保障本年度遴选申报工作顺利进行。(一)重视市场遴选,严把推荐质量关和材料审核关。根据工作整体安排,2018年是在全国范围内遴选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的最后一年。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此次遴选申报工作,严格把关,综合考虑实体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业态,将市场规模大、工作基础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市场纳入推荐范围。(二)形成工作合力,支持市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建设。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积极加强与工商、版权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有效调动商协会、服务机构以及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要注重与其他相关工作的相互融合,将社会监督、纠纷调解、执法检查、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设等工作与市场培育工作结合开展。要加强对相关市场的培育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帮助市场主办方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三)突出工作重点,推动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建立。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切实从政策、资金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培育工作顺利开展。对于在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起草制定、提升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推动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设、组建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员队伍、开展市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等方面有创新思路、切实举措的申报单位,我局将给予一定的引导资金。特此通知。附件:1.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申请书(2018年度)2.市场培育计划参考提纲3.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推荐表(2018年度)4. 地区培育方案参考提纲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18年2月5日   联系人:保护协调司  刘 佳  朱丹电  话:010—62086878  62083331传  真:010—62083171邮  箱:liujia_6@sipo.gov.cn附件:http://211.157.104.86:8080/ogic/view/govinfo!detail.jhtml?id=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