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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共青团山西省委  2021.9.3

【共青团山西省委】关于转发共青团山西省委《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十佳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十佳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共青团山西省委《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十佳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十佳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9.1

【省工信厅】关于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的通知

山西省综改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的通知》精神,工信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将共同主办2021年全国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踊跃报名参赛。一、大赛名称  2021年全国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National Industrial Internet APP and Information Consumption Race)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株洲市人民政府。三、组织结构  (一)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二)大赛秘书处:负责统筹推进大赛各项执行工作,设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承担赛事组织协调、宣传推广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三)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由科研院所、投融资机构、行业机构相关专家组成。四、赛事规则  (一)山西省参赛对象   山西省范围内从事工业APP和信息消费产品、服务研发的企事业单位和开发者群体。 (二)赛项设置  大赛设六个赛项,同一参赛单位可申报不同赛项,每个赛项限报一个参赛项目。  赛项一:工业APP新意赛  聚焦工业各领域企业在重点项目推进、重大工程实施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征集题材新颖、行业属性突出、创新性强的工业APP解决方案。  赛项二:工业APP数字制造与管理专项赛  聚焦工业制造关键环节,征集能够推动“数字化制造、数字化管理”且安全可靠性强、支撑价值高、适用范围广的工业APP解决方案。  赛项三:工业APP数字节能与环保专项赛  聚焦工业能耗分析与节能环保,征集能够推动工业设计、生产、应用及项目管理、运维等过程节能减排的工业APP解决方案。  赛项四:信息消费技术创新  聚焦信息消费领域的技术创新(包括但不限于5G、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超高清、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方向),征集技术先进、创新突破的信息消费解决方案。  赛项五:信息消费产品创新  聚焦信息消费产品创新,征集能够融合线上线下应用场景,满足消费者高品质、个性化需求,有效提升消费体验的信息消费解决方案。  赛项六:信息消费应用创新  聚焦智能生活、数字内容、行业服务等信息消费领域应用模式创新,征集能够形成新业态、新模式的信息消费解决方案。  (三)参赛要求:  1. 参赛对象为企事业单位或开发者团队(含个人,不作赛队人数要求);  2. 参赛报名须保证所提供的企业及个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3. 参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不得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  4. 参赛项目的创意、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参赛团队所有;   5. 参赛项目提交材料应可用于公开评审、对外展示、宣传使用。  (四)赛程安排:   赛程由报名及方案提交、初赛评审、决赛评审三个阶段构成。各赛项具体进度将在大赛网站(www.cndids.com)公布。   (五)报名方式:    1.参赛对象于2021年9月20日前通过大赛网站(www.cndids.com)注册报名、填写报名表(官网下载)、提交参赛项目有关材料。    2.请各参赛单位将相关材料按属地报送至山西省综改区管委会或各市工信局进行优秀作品选拔推荐,选拔通过的作品请于9月15日前连同附件中的推荐表盖章报送至山西省工信厅。山西省工信厅审核选拔后于9月20日前向大赛组委会推荐。   (六)评分规则:  大赛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参赛项目的技术水平、应用效果、推广价值等方面组织初赛、决赛评审,确定获胜项目。五、奖项及激励    (一)大赛奖项  大赛分别评选出工业APP优秀解决方案奖(新意赛)、工业APP数字制造与管理专项成果转化奖、工业APP数字节能与环保专项成果转化奖、信息消费技术创新奖、信息消费产品创新奖、信息消费应用创新奖。    (二)获胜项目激励  大赛承办方提供的奖金;推荐入选工业APP优秀解决方案、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优先入选大赛《全国工业APP优秀项目集》、《全国信息消费优秀项目集》;优先对接市场资源、传播资源。具体激励措施将在大赛网站公布。六、工作要求    (一)山西省综改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要积极鼓励属地骨干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大赛。    (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参加大赛相关活动,具体事宜请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三)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赛会联系方式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宋  波 010-88559665    朱可心 010-88559655/13910175485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李红亮 0731-88955538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李 琰 010-68208246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服务业处:    阴东蔚 0351-3046323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处:    李刚瑛 0351-3040995 附件:2021年全国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推荐表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23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技厅大健康与生物医药科技处  2021.8.31

【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征集2022年山西省大健康与生物医药及有关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建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精神,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科研项目推动大健康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及食品安全、生物安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文物保护利用、文化旅游、应对人口老龄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在前期常态化征集工作的基础上,现围绕上述领域进一步开展科技项目建议征集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主要征集方向依托我省大健康与生物医药产业基础及有关社会发展需求,主要征集(但不限于)以下方向:1、大健康与生物医药领域:新型临床诊疗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生物药、化学药及中药新药研发;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研发;中医诊疗与康复设备研发;医疗器械与装备开发;药食同源功能食品研发和生产;公共卫生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产品研发。2、有关社会发展领域:食品安全、生物安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文物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及应用研究。二、建议要求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3日前将相关建议表(见附件)一式2份(项目提出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报送至省科技厅大健康与生物医药科技处,建议电子版(原件扫描件、word版各一份)发送至sxskjtjkc@163.com。联系人:薛强强联系电话:0351-4046610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焦煤双创基地A座1111房间 附件:山西省大健康与生物医药及有关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建议征集表   山西省科技厅大健康与生物医药科技处2021年8月26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8.26

【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1〕207号)安排,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21年9月16日至19日在广州举办。我省将组团参会,为做好我省组团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七届中博会)的参展参会等筹备工作,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根据本通知安排和省局6月2日印发的《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有关工作的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参展参企业及相关信息资料,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会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新挑战,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努力构建中小企业“321”工作体系,通过搭建国内外中小企业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提供全方位、多功能、深层次、体系化的综合服务,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二、办会主题加强合作,扩大交流,互利共赢,携手发展。三、办会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    四、展会时间及地点时间:2021年9月16日-19日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B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阅江中路380号)五、山西省代表团组织机构组团单位: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组成单位: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参展企业:以装备制造为主要生产经营范围的山西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相关联企业,国家及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及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专业服务机构。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联系方式:联 系 人:赵 立电    话:0351-5607049,18035160537电子邮箱:sjkjc5607049@163.com代表团主要负责承办以下具体工作:1.负责起草我省组团参加第十七届中博会通知等文件,负责山西代表团与中博会组委会之间的联络沟通与协调,与大会组委会联系落实各种证件的制作及大会有关文件、资料的领取和分发。2.负责协调山西代表团在展会期间的食宿、交通、机票订制等推荐及协调工作。3.负责“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企业产品的征集、筛选、审定及报送等工作。4.负责山西代表团经费的预决算。5.负责山西代表团的布展、会后撤展等展务工作。6.负责收集统计山西代表团项目合作和洽谈交易成果,上报大会组委会。7.负责起草山西代表团的总结报告、新闻通稿、参会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对外宣传等工作。8.完成中博会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六、招展工作要求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优质企业和优质服务机构分别参加“专精特新”展和创新服务展。为逐步提升“专精特新”展区的专业化水平及整体参展质量,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招商工作,切实提升企业参展实效,根据中博会组委会要求和我省专精特新及“小巨人”企业的实际情况,今年我省选择装备制造业及相关联行业企业参展。装备制造专区组展范围:通用机械、专用机械、智能制造装备(含智能测控装置、智能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智能加工装备、智能物流装备、智能农机装备、增材制造)、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汽车,其他装备制造业。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综改示范区管委会重点围绕装备制造业及相关联行业组织企业参加“专精特新”展区展览展示活动。创新服务展区组展的重点为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融资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要凸显在全国及本省范围内的代表性、典型性、创新性和特色服务。创新服务展区以省(区、市)为单位布展。七、布展工作要求本届中博会我省布展工作由省局统筹,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组展单位具体负责提供参展企业名单和参展企业主要简介、主要产品、主要荣誉的图片及文字资料,负责组织督促协调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携带实物展品按时参展参会等工作;创新服务展区只需要提供服务机构的相关图片及文字资料即可,布展工作力求主题鲜明、经济环保、简洁大方,确保服务质量和整体效果。本届展会展位费和布展费由省财政专项资金予以支持,企业展品及工作人员的运输、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参展企业自理。八、主要活动会展期间组委会还将组织举办系列活动,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要积极引导企业或个人参加以下活动(参加方式、具体时间、地点等活动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博会官网http://www.cismef.com.cn查询):1.“专精特新”企业专场活动。为“专精特新”参展企业安排投融资服务、上市辅导、产品发布、企业路演、技术对接等一系列专场活动,着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助力中小企业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创新。2.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推广活动暨信息化论坛。开展主旨演讲,政策宣贯,引导中小企业扩大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实际运用,开展创新型应用,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承办单位:北京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3.工业设计周专题活动。打造设计与产业融合论坛,开展设计文化交流,推动设计赋能产业,增强自主创新,促进工业设计与中小企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能力。4.知识产权保护、应用、维权等专题活动。推动行业知识产权信息交流与经验分享,组织创新主体开展精准化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建立良性互动的知识产权交流机制,提升中小企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承办单位: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5.竞争政策与中小企业发展专题活动。通过竞争政策普法宣传,着力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承办单位:暨南大学)各市(综改区)要根据第十七届中博会展区规划要求,鼓励支持组织优秀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优秀服务机构参展参会,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九、网上中博会为落实国家关于“创新展会服务模式,保障各类经贸活动正常开展”的要求,着力打造为国内外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的网上平台(网上中博会)。网上中博会设置“专精特新”新品专区等,拓宽参展企业范围、丰富展品内容,集中展示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并逐步引入金融、股权托管等专业服务进驻为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有意愿参加网上中博会的企业请登录网上中博会并上传企业相关信息。具体请参阅附件1、附件2。十、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各地参展参会单位(企业)及个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会展举办地及中博会组委会制定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确定疫情防控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参展参会。十一、推荐入住酒店根据往届参加中博会惯例,山西省代表团今年入住酒店为山西大厦(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驻地),各市(综改区)工作人员及参展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预定,有需要提前快递展品的企业也可以跟山西大厦联系。山西大厦订房联系人及电话:刘建雄 13560000256张 伟 13512708058白光明 13724099891    附件:1.参展商网上中博会操作流程.docx      2.预参展企业网上中博会注册流程.docx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2021年8月25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8.23

【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关于组织举办第九期山西省中小企业 大讲堂(线上)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引导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扩大高端培训受众面和优质培训资源受惠面,提高山西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家素质,努力培育造就一批懂经营、善管理、能创新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联合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以线上模式举办第九期山西省中小企业大讲堂。现将大讲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  题:5G时代企业战略变革与机遇二、时  间:2021年8月25日下午2:30-5:00三、参会方式:雨课堂在线直播(详见附件)四、主 讲 人:吕廷杰,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原北京邮电大学校长助理、经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国资委大连高级经济学院客座教授,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讲座教授。吕廷杰教授先后出版了《全球电子商务》、《网络经济与电子商务》等专著,翻译出版了《通信流量理论与多媒体通信网》等译著。先后在国内、外学术会议和杂志上发表了上百篇学术论文,并参加或主持了十几项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五、相关说明  1.参加本次线上中小企业大讲堂不收取培训费用,按照附件中雨课堂与直播观看说明进入收听收看即可。2.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综改示范区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企业及相关人员收听收看大讲堂活动,各相关企业积极踊跃收听收看。联系人:赵  立  电话:0351—5607049 附件:【山西省中小企业大讲堂】雨课堂接入与直播观看说明.docx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年8月18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8.23

【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职称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548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全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管理2021年度全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二、评审范围(一)人员范围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下列人员不得申报: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审材料之日为界);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二)评审专业1.国土工程类: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土调查评价、国土整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4个专业;2.地勘工程类:地质矿产、煤田地质、水工环地质、探矿工程、物探与遥感、实验测试、地球化学7个专业;3.测绘工程类:地形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量、大地测量与卫星导航定位、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7个专业。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实际,按以上确定的专业类别申报,凡不属于上述专业范围的不予受理。三、申报条件(一)品德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申报自然资源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二)学历条件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理科、工科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为植物生产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林学类、草学类,以及土地资源管理、自然资源登记与管理专业的也可申报国土空间规划、国土调查评价、国土整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水工环地质、地形测量、地籍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所学专业为设计类、艺术设计学的也可申报国土空间规划、地图制图专业高级工程师。对在乡镇基层或艰苦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且业绩突出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大专。乡镇基层人员指在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艰苦岗位人员指在野外一线从事地质勘查、钻探、物探、水文地质、煤层气试井、测绘、国土调查等工作的人员。“业绩突出的人员”指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五)业绩成果条件”中1-6项中的一项以上成果。(三)资历条件任工程师满5年,即2016年底前取得工程师或相关中级职业资格且聘任的;获得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的,任工程师满4年,即2017年底前取得工程师或相关中级职业资格且聘任的;获得博士学位的,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即2019年底前取得工程师或相关中级职业资格且聘任的。(四)工作经历能力条件1.从事国土工程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工程师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本专业的工作项目之一:①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以上国家级或省(部)级国土工程领域科研项目,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验收。②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以上国家级或省(部)级、两项以上市(厅)级、三项以上县级国土工程项目,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验收(评审、批复)。③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编制完成三项以上相当于居住小区用地规模(3平方公里)以上的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验收(评审、批复)。④ 主持编制完成五项以上不限规模的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验收(评审、批复)。2.从事地勘工程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工程师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本专业的工作项目之一:①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省(部)级以上地质勘查类生产科研项目,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验收(批复)。②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实施的地勘工程(地勘价款、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等)项目,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验收(批复)。③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以上大型、两项以上中型、三项以上小型的市场类地勘工程(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实验测试等)项目,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验收(批复)。④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两项以上省(部)级、三项以上市(厅)级、四项以上县级地勘工程类专业技术报告(方案、评估、评价、监测等),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评审(备案、批复)。3.从事测绘工程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工程师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本专业的工作项目之一:①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以上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测绘、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区域性测绘基准建设等省(部)级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验收(批复)。②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以上省(部)级、两项以上市(厅)级、三项以上县级重点工程的测绘项目(或测绘成果的质量检验),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验收(备案、批复)。③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以上市级、两项以上县级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验收(备案、批复)。④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以上重大应急测绘项目的形变测量、遥感监测、地图制图等技术性服务工作;或完成两项以上不动产测绘、地质测绘、公路(铁路)测绘、矿山测绘、地名普查等测绘工程项目,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验收(备案、批复)。⑤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册公开出版的市级城市区域、县域以上专题类地图集,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验收(备案、批复)。⑥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以上省(部)级、两项以上市(厅)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专项地理信息系统、基础地理信息成果应用项目系统)建设项目的技术设计、数据更新、系统维护、数据成果管理运用等工作,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验收(备案、批复)。(五)业绩成果条件任工程师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须符合下列本专业工作的条件之一:1.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科技专项奖一项以上、大型企业科技进步奖两项以上。2.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获得省(部)级技术成果类奖项两项以上,或市(厅)级、大型企业技术成果类奖项三项以上。3.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获得国家级行业协(学)会一等奖(金奖、裴秀奖、优秀测绘工程奖等)一项、二等奖(银奖)两项、三等奖(铜奖)三项以上,或省级行业协(学)会一等奖(金奖)两项、二等奖(银奖)三项、三等奖(铜奖)四项以上。4.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编制一项省级、两项以上市级部门或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被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实施,且取得良好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5.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本专业领域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专利须在有效期内),并已转化实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6.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新成果等方面成绩突出,取得良好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并受到省级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7.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本专业领域两项以上省(部)级、三项以上市(厅)级项目,取得良好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经相关主管部门验收评审通过(批复)。在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和业绩成果条件中,“主持”一般为工程项目第1名;或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骨干”指,国家级项目课题第2-10名,省(部)级项目课题第2-7名,市(厅)级、大型企业级项目课题第2-5名,县级项目课题第2-3名;或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主要审核人、子项目主要负责人。“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主要发明人”是指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发明人。“奖项”均以工程项目荣获的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限额定人员。一项科研项目、课题或工程项目多次获奖,只能作为业绩成果的一条,不能重复使用。(六)学术技术条件任工程师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技术报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专业学会及专业分会、有博士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单位、国家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2.除1规定以外发表的其它学术论文或专业技术报告总计三项及以上。专业技术报告指:作为主持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省级以上标准、规程、专利、工法的理论研究,省级以上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性方案(含施工类的组织方案)、实施项目的技术总结等。3.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技术专著,专著字数在10万字以上且本人撰写部分比例不少于50%(同时须提交一篇答辩材料,其内容在2中选取一项,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学术论文,须是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字数不少于2000字。所提交的论文须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的检索页,并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的公章。技术专著须是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适用于本专业工程师及以上工程技术人员参阅应用的学术、技术专著,并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并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的公章。专业技术报告须以论文格式撰写,要求有技术阐述和技术提炼,数据齐全,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字数为2000字以上。专业技术报告和学术论文均可作为答辩材料。(七)考核条件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任工程师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次数累计不低于5次(硕士不低于4次,博士不低于2次,高技能人才不低于4次)。同时,申报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结果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八)继续教育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九)破格申报评审条件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员,满足“申报条件”第(一)条、第(七)条、第(八)条,且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优秀等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学历、资历等限制,破格评聘高级工程师。1.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二等奖。2.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三等奖或省级最高行业奖项最高奖两项以上。3.主持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利税500万元以上。4.主持完成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基金)及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十)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渠道,将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印证材料报送高级评委会直接审核认定相应职称。(十一)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在生产一线从事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按照《山西省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19〕55号)确定的标准条件执行。(十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说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的必备条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证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四、申报程序(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的,首次申报评审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具有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工程师职称的,经核准备案的其他工程系列评委会评审取得相应专业的工程师职称后,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其任现职时间连续计算。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工程师后,方可申报高级工程师,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三)逐级申报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省级主管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等审核后报送高级评委会。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可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出具鉴定意见,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出具鉴定意见,经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评委会。人事档案不在工作所在地管理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渠道审核推荐。劳务派遣员工可由劳务派遣单位会同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评委会。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经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评委会。五、工作要求(一)严格申报推荐程序。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申报采取在线申报,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申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职称评审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初审通过后,各市、各主管部门安排专人按照高级评委会通知要求将申报评审相关纸质资料统一报送至山西自然资源厅。申报须知、有关申报材料模板等相关资料请登录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职称评审服务平台查阅和下载。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9月13日8:00至2021年9月24日18:00。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政策咨询电话:0351—6168341技术服务电话:0351—4157611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19日(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