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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0.15

【省发改委】2021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将于10月19日启动

  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将于10月19日至25日举行。本届活动周以“高质量创新创造,高水平创业就业”为主题,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会场设在河南省郑州市,我省将与国家同步举办。  活动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开局“十四五”、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年度特征,通过主会场活动、部委活动、地方活动、线上活动等系列活动,全面回顾并展示2015年以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和新突破,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山西分会场设于山西省展览馆,活动分为“展、论、赛、宣、训”五大部分,以双创项目展览展示为核心,以各种论坛赛事、交流峰会、招商引资、宣传推介等活动为支撑,形成1+N的活动格局。其中,双创主题展示从全省择优遴选100个项目,设6个展区全面展示创新创业的典型案例和取得的重要成果。省直有关部门将在活动周期间举办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引导大家谈双创、大家办双创、大家做双创,激励和引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推进。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10.12

【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 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公共管理科研成果交流、推广和应用,充分调动公共管理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我省公共管理学界的理论研究水平,省人社厅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11月15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公共管理领域有一定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科研成果。具体包括:1.公开发表的论文;2.公开出版的论(译)著;3.在工作中形成的调研报告;4.经相关权威部门评审鉴定的科研成果;5.参加2020年、2021年全国人才与人事研究论文征集活动的论文。二、材料申报要求材料申报需填写《第六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科研成果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具体报送清单详细如下:电子版报送要按上表所列材料顺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其中原文(word版)一律采用四号宋体、A4纸型编排。纸质版报送要按上表所列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寄送。其中,论(译)著和科研成果中应提供的原文(word版)可用6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替换;科研成果申报要包含鉴定报告和学术报告。所有参评材料原件,评审结束后退还作者。三、成果评选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坚持专家评审、择优入选的原则,届时我厅将向获奖作者和积极组织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四、其它事项征集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电子邮箱:gxf1974515@163.com邮    编:030000地    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B座0513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宣传中心)联 系 人:郭小峰、高凤鸣联系电话:13703513327  15383433090 附    件:第六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0月9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10.12

【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公布2021年“专精特新”和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知

综改示范区、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指示精神,培育出更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及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21〕6号)、《关于评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晋企发〔2021〕15号)文件要求,我们在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推荐、各市审核把关、组织专家评审、面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经局党组会研究,现认定山西臣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02家企业为2021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山西管家营法兰锻造集团有限公司等350家企业为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见附件)。希望被认定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引领带动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2021年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docx       2、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docx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年9月30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10.12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项目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省转型综改示范区,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力打造创新生态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根据《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现将凝练形成的2022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申请项目予以发布,请根据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本批发布支持方向43个(详见附件),包括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两大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与示范。二、申报要求1、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产学研联合共同体。牵头单位须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晋企事业单位);有稳定、高素质的研究和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技术基础和设备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和良好的信誉;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具有创新平台的联合共同体承担项目。2、项目申请单位包含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是项目执行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的责任。3、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享有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计划执行权、科研人员聘用权、经费支配权等科研自主权,并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人员,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组织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其限项要求如下: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未有主持在研的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或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未参与项目凝练论证工作;符合省科技计划其他限项要求。4、项目申请单位和项目申请团队应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产业化或应用转化目标明确,优先在我省特别是开发区应用转化;经费预算合理,配套资金落实有力,组织保障措施到位。5、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信誉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参与人员未参与项目凝练论证工作。项目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保污染等恶劣影响事件。6、所有申报材料的填写均应客观、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虚夸、伪造等行为,一经查实,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项目单位将列入科研失信记录,承担一切后果。三、注意事项1、项目配套资金(包括申请单位自有资金、社会渠道资金等,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不得列为配套资金)与申请引导资金的比例不低于2:1;企业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相关材料。项目立项后,引导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自筹配套解决。2、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项目名称不得更改,申报时需覆盖全部研究内容;技术指标不能减少且不得低于通知要求,鼓励高于现有指标。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3、项目申报请认真查阅并严格按照《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相关管理办法等执行。4、项目申请单位应提前准备PPT汇报材料,以备进一步评审需要。进入答辩环节项目,届时会电话通知,不再预留准备PPT的时间。四、申报材料1、《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4、项目申请单位既往业绩证明;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约定,协议有效期限能满足项目实施;5、项目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高等院校或特殊类型单位除外),配套资金相关证明及配套资金承诺书;6、科技查新报告;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五、申报受理程序、时间项目申报需经网络申报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网络申报通过“山西省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进行。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本计划采用常态化申报与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第一批受理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17: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17:00。网络申报成功后,项目申请单位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简装成册(一式5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项目申报组织单位,由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签字盖章,并出具所推荐申报项目清单(电子版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后集中报送至指定地点。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单位进行申报,已获得其他财政支持的项目、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不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申请单位和负责人。六、材料受理及服务电话1、业务咨询及纸质材料受理山西省科技厅能源与节能环保科技处地点: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双创基地A座1211联系人:张杰  李兴阔联系电话:0351-4043057  20296292、网络申报技术支持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志文联系电话:0351-7228612  18636890216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或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附件:2022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申请项目信息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10月11日

文章来源:太原市商务局  2021.10.11

【市商务局】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 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拟入选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48号)和《中国(太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2021年工作计划》文件精神,我局印发了《太原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市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并商外贸发〔2021〕51号),组织开展相关评审认定工作。在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市商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了综合评估,结合评估意见,最终遴选出7家企业拟作为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现将拟入选名单予以公示: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华远陆港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西三恩商贸有限公司山西猫灯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嘉世达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原盛工贸有限公司山西喜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西蔓草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商务局外贸科。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1日-17日  联系电话:2020531  传    真:2020531电子邮箱:tyswjwmc@126.com                                            太原市商务局                                                   2021年10月11日

文章来源:太原市工业与信息化局  2021.10.9

【市工信局】关于批转《2021年度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关于批转《2021年度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职称管理部门,综改示范区、各开发区人力资源部:现将《2021年度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2021年度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21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指导和监督下,分别由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21〕45号)安排,结合国家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现就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评审范围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机电、冶金、化工、轻工、纺织等相应工程技术领域在职(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下列人员不得申报: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审材料之日为界);3.兼职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的;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标准条件技术员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助理工程师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工程师1.熟悉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三、评审条件(一)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技术员岗位任职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在技术员岗位任职满4年。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在助理工程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在助理工程师岗位任职满4年(2017年底前聘任)。在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可根据大学专科7年、本科5年的专业工作年限直接申报。对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且业绩突出的,学历可放宽至中等专业学历。关于学历认可,均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或学位证书为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或相关交叉学科专业,否则不能作为相应职称评审的有效学历。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事业单位申报人须在岗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取得其它中级职称或对应层级职业资格的,因工作需要申报本专业转评的,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技能人才参加评审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二)业绩与能力条件助理工程师评审,需要结合自己独立完成工作的实际能力、对曾处理过技术难题的描述并举出自己指导过技术员工作的实例,提供字数在2000字左右的工作总结一份,其它不做要求。工程师评审,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任现职期间在省级及以上正规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独立或以排名第一的资格合作完成2000字以上论文1篇,且所发表专业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凡申报时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须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清华同方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2.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市级以上或大型企业重点工程技术项目一项以上,经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验收通过。3.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项目两项以上,并通过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评定验收。4.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的研究课题或技术项目,获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赛事奖一项或大型企业科技奖一项(奖项等级和排名须在定额内)。5.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发明或实用型专利一项以上。6.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完成工程项目方案、行业标准、产品研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科研项目研究报告等其它替代材料两项以上(技术推广总结上需取得经济效益300万元以上,并出具技术合同书和财务报表)。符合2、3、4、5、6中任意一项,需附一篇1000字以上的文字说明材料。(三)继续教育要求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要求,申报人均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包括知识产权、日常安全教育相关内容等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应提交近两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可选择太原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http://www.tyzjfw.org/)或山西终身学习在线平台“专技继续教育”(https://www.sx111.cn)学习栏目进行公需科目学习。(四)考核要求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且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年限须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下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四、评审办法技术员职称,由用人单位对其专业基础知识和工作实际能力进行考察,合格后直接认定。助理工程师评审,通过对提供的工作总结,采取百分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评价。淘汰率不低于10%。工程师评审,采取专业答辩(占40%)和业绩、能力评判(占60%)相结合;专业答辩实行命题匿名制、现场答辩,业绩、能力实行量化评判。综合评价淘汰率不低于20%。五、申报程序及报送要求(一)申报程序坚持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民主评议、主管部门把关、人社部门审核的申报程序。组织申报时要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本单位群众监督,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位置,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二)报送要求如下(材料装订顺序见附件1):1.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县级由属地人社局推荐),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业人员按申报程序报属地人社局审核后出具推荐函;        2.申报初(中)级职称评审公示情况表(附件2);3.身份证;4.学历、学位查验结果;5.现任职称印证材料(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呈报表、职称评审表或职称证书);6.职称聘任印证材料(事业单位须附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表);7.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表);8.2018、2019、2020年度《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9.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和复印件及学术刊物网上检索页,发表论文复印件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10.业绩及获奖情况;上述1-10项资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卷宗(侧面加盖单位公章,卷宗目录封皮样式见附件3),所有申报材料按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入纸质档案袋,原件经审核无误后退回。11.A4纸打印《工作总结》1份(加盖公章);12.打印答辩材料一式4份,不得出现单位和姓名;答辩材料正文格式: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内容用三号仿宋,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cm,全文行间距统一为30磅,页码底端居中,纸型为A4,双面打印(封皮样式见附件4);13.A3纸打印《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审核花名表》1份,并附电子版(附件5);14.A3纸打印《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综合考评表》20份,并附电子版(附件6);15.《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4份,双面打印(封面和侧面加盖推荐部门公章,复印无效)。相关表格可登陆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taiyuan.gov.cn)“表格下载”栏下载。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申报人参评时必须提交符合要求新的能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材料。若无比较明显的专业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接受再申报。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并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事宜),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报送的方式进行。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后退回。报送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15日报送地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教育科(新建路69号市政府院3号楼4层)评审时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351-4030078  4223643网    址:http://jxw.taiyuan.gov.cn 附件:1.评审材料装订顺序            2.《申报     评审公示情况表》            3.卷宗目录封皮样式                    4.答辩材料封面样式           5.《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审核花名表》           6.《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综合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