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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2021.12.27

【综改区】关于对“2020年首次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及“2020年连续三年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进行资金拨付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创新发展部根据《太原市财政局 太原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下达太原市2021年第三批科学技术项目资金的通知》(并财教[2021]189号)文件,拟对“2020年首次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及“2020年连续三年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进行转移支付,为保证资金正常拨付,请各企业核对拨款信息,并提交以下资料:一、核对信息1、登陆综改区政策兑现直通车核对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行号等拨款信息,如有变更请于2021年12月28日前完成修改(网址:http://183.201.200.119:8101/Zcdx/Index)。2、政策兑现直通车修改财务信息操作步骤:登录系统 →办件查询模块→对应事项点击账户确认按钮→后三项(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行号),直接修改即可(技术咨询:魏晓东 13734030401)。二、提交材料1、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开票内容: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金额:3万(电子发票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2、验票单。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打印,每张发票对应各自验票单粘贴好后提交;3、核对政策兑现直通车账户信息与发票账户信息一致;4、如企业名称变更,请提交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三、提交时间12月29日至30日四、提交地址(各企业可就近选择)1、太原市龙盛街21号综改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创新服务窗口联系人:  曹科英联系电话:158034183802、太原市南中环街401号数码港A座二层创新服务窗口联系人:  郭  瑞联系电话:15834157666附件: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拨款名单.xlsx2021年12月27日

文章来源:太原市科学技术局  2021.12.27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培育壮大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优势,强龙头、延链条、建集群,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现开展2021年度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在太原市域内依法设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的高新技术企业;(二)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含)以上;(三)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或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4%(含)以上,且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四)企业上年度研发人员达到800人(含)以上或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15%(含)以上;(五)企业建有研发机构,且在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中体现;(六)企业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无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二、申报材料1.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4.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5.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导出的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统计报表、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6.2020年度科技人员及占比的相关佐证资料;7.企业获得的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及授权证书、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或成立相关文件和证书复印件;8.其他与条件要求相关的佐证材料。以上材料要求申报单位视各自情况酌情提供,材料中的涉密信息请做脱密处理。三、入库程序(一)企业申请申请企业登录太原市科技局网站下载申报表填报、打印,按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同时报送电子版和PDF扫描版。(二)初审推荐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本地区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审核通过的企业申请材料和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4份,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同时报送电子版。(三)审查论证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根据市发改、科技、工信、财政、生态环境、应急、市场监管、金融、统计、税务等部门提供的相关印证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或现场核实;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和拳头产品,属于国内细分产业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头部企业的,组织专家论证确认,提出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建议名单。(四)公示入库建议名单经市科技管理部门研究审定后,在太原市科技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管理部门报市政府审定后,在太原市科技局网站发布《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四、申报时间申报企业向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向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交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五、联系方式(一)政策咨询服务太原市科技局高新科:联 系 人:赵宗强联系电话:4225951(二)材料受理及咨询太原技术转移中心:联 系 人:贾峰峰联系电话:7998893地  址:太原市创业街42号技术转移大厦一层(三)组织推荐单位附件:1.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请表2.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汇总表 太原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12月26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商务厅  2021.12.24

【省商务厅】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全省跨境电商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圈,我厅将组织开展新一批省级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请各市商务局及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型及申报材料(一)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附件1)(二)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附件2)申报单位对照不同申报类型的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自主确定申报类型,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材料。二、认定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根据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逐级上报本市商务局或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其中: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片区)企业报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晋中片区企业报晋中市商务局。(二)初审。各市商务局和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将有关单据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对不能通过书面资料审核确认的事项,要组成专项核查小组进行实地核查,对资料的完整性、项目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要逐级对初审通过上报的企业申请材料中附表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确认。(三)审定。省商务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汇总,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拟定初步名单,并将专家评审通过名单提交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省商务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有关部门意见,研究确定最终名单,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在省商务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省商务厅发文公布。三、其他(一)按时上报。2022年1月20日前,各市商务局和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将推荐材料(推荐文件和初审汇总意见表)和申报材料上报省商务厅(一式二份),电子版(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申请表)报省商务厅外贸处邮箱。(二)装订要求。申报材料要求完整、真实、清晰,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要注明项目类型和名称,按封皮、申请报告、申请表、申报单位承诺书、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并编制目录,目录页码与卷内文件页码一致。联系人:外贸处  张东  阿力亚电  话:0351-4071776   邮  箱:waimaochu208@163.com附件:1.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2.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3.申报单位承诺书4.初审意见汇总表山西省商务厅2021年12月21日点击下载: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