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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西省文旅和旅游厅  2021.5.27

【省文旅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山西省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三届山西省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5.26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21〕1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依据《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晋科发〔2021〕38号),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山西省内注册设立并运营,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二、申报条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分为山西省新型研发机构和山西省高端新型研发机构。(一)申报山西省新型研发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是在山西省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均设在山西省,注册或登记后运营1年以上。2.具备一定的研发条件。具备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3.具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常驻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且不少于10人,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且不低于100万元。4.实行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具有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和用人机制;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人事、薪酬和经费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市场化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5.发展方向明确。面向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基础产业升级的重点领域,以开展产业技术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清晰的发展战略和明确的研发方向,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方面特色鲜明,具备产业服务支撑能力。6.具有相对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出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项目获得的经费等。7.近一年内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培训、园区管理等活动,以及单纯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单位原则上不予受理。(二)申报山西省高端新型研发机构应在符合山西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以下条件:1.高标准战略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需求,积极探索原始创新到产业化的新模式,开展前瞻性、引领性科学技术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具备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2.高层次人才团队。机构负责人或科研带头人一般应为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机构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5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常驻研发人员不低于20人且占机构总人数的40%以上。3.高强度的研发投入。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4.完善的研发基础条件。拥有先进的仪器设备,科研用房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2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5.掌握核心技术。在重点产业领域取得1项及以上可自主自控的重大原创性科研成果。 三、申报材料(一)《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附件1);(二)申报书中要求的相关附件支撑材料。四、申报程序(一)自主申报。对照申报通知,自评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并提交至推荐单位。(二)审核推荐。各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及国家级高新区为辖区内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应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察,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附件2)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省科技厅。五、有关要求(一)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申报材料和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或认定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产生不良后果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为保证推荐质量,请各推荐单位按照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要求,认真审核、确保质量,严格按照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要求择优推荐。六、报送安排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采取常年申报,定期认定的方式。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5日,以后常态化申报,每季度认定一次,本年度不再另行通知。各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应按要求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推荐汇总表1份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    报送地址:滨河西路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1307室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葛姣    张卓  0351——5281291张泽伟  吕刚  0351——4239047电子邮箱:sxsxxyfjg@163.com    附件:1.《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          2.《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推荐汇总表》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5月25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5.14

【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组织举办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晋企发〔2021〕33号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引导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相关精神,省局将联合中国人民大学开展2021年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条件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选拔对象主要针对我省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在本地区本行业中处于龙头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及高级职业经理人;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发展潜质的创业及创新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所属企业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中小企业。同时,培训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中小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或总经理等领导职务,具有专科及相当于专科以上学历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或承担科研团队带头人。(二)重点考虑山西省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建设试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在区域或者行业中处于龙头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发展潜力大的初创小微企业负责人。(三)所经营的企业年度营业额、利润总额、市场份额等指标连续保持较快增长,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在本行业或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四)所经营的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工业、软件、通讯等类型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较为完善的创新管理制度。(五)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所经营的企业连续三年没有环保重大劳动争议、安全事故及破坏市场经济等方面的处罚记录。二、培训计划及经费(一)培训时间:2021年8月13日开学,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0天,其中集中授课不少于16天,参加工信部统一组织的各项学习交流活动不少于4天,每两个月集中周末授课2-3天。(二)开学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三)培训方式:培训工作由省局联合中国人民大学共同组织实施。培训工作主要采取课堂教学与专题讲座、跨地区全国选课、实地考察学习、境外培训及全国领军人才交流互动等方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涵盖形势政策、战略管理、创新营销、资本运营、转型升级、人力资源、企业文化、个人修养等8项内容。同时结合山西省发展实际,重点在宏观产业与转型升级、智能制造与科技创新、大数据与互联网信息化、企业国际合作等领域增加课程。(四)培训费用:培训费用39800元,其中,工信部补贴每人10000元,由省局选拔推荐的领军人才,学费每人减免3000元,补贴、减免后,实际每人自费26800元。交通食宿费自理。培训结束后,由工信部颁发“中小企业领军人才”证书和中国人民大学非学历教育培训证书。三、工作要求(一)各市(综改示范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切实把领军人才培训工作作为关心支持中小企业的实际举措,作为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经审核合格的参训学员要认真学习,遵守培训纪律。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取得丰硕成果。(二)请各市(综改示范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做好参训学员的选拔推荐工作,并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参训选拔推荐表报省局,经省局初步审核,报工信部审核,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四、联系方式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联系人:赵  立电  话:0351-5607049邮  箱:sjkjc5607049@163.com中国人民大学联系人:王老师、舒老师电  话:18654566989、13718215019邮  箱:3105469548@qq.com 附件:1.学员选拔培养方案.docx2.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表.docx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年5月14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5.14

【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晋企发〔2021〕33号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引导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相关精神,省局将联合中国人民大学开展2021年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条件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选拔对象主要针对我省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在本地区本行业中处于龙头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及高级职业经理人;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发展潜质的创业及创新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所属企业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中小企业。同时,培训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中小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或总经理等领导职务,具有专科及相当于专科以上学历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或承担科研团队带头人。(二)重点考虑山西省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建设试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在区域或者行业中处于龙头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发展潜力大的初创小微企业负责人。(三)所经营的企业年度营业额、利润总额、市场份额等指标连续保持较快增长,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在本行业或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四)所经营的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工业、软件、通讯等类型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较为完善的创新管理制度。(五)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所经营的企业连续三年没有环保重大劳动争议、安全事故及破坏市场经济等方面的处罚记录。二、培训计划及经费(一)培训时间:2021年8月13日开学,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0天,其中集中授课不少于16天,参加工信部统一组织的各项学习交流活动不少于4天,每两个月集中周末授课2-3天。(二)开学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三)培训方式:培训工作由省局联合中国人民大学共同组织实施。培训工作主要采取课堂教学与专题讲座、跨地区全国选课、实地考察学习、境外培训及全国领军人才交流互动等方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涵盖形势政策、战略管理、创新营销、资本运营、转型升级、人力资源、企业文化、个人修养等8项内容。同时结合山西省发展实际,重点在宏观产业与转型升级、智能制造与科技创新、大数据与互联网信息化、企业国际合作等领域增加课程。(四)培训费用:培训费用39800元,其中,工信部补贴每人10000元,由省局选拔推荐的领军人才,学费每人减免3000元,补贴、减免后,实际每人自费26800元。交通食宿费自理。培训结束后,由工信部颁发“中小企业领军人才”证书和中国人民大学非学历教育培训证书。三、工作要求(一)各市(综改示范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切实把领军人才培训工作作为关心支持中小企业的实际举措,作为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经审核合格的参训学员要认真学习,遵守培训纪律。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取得丰硕成果。(二)请各市(综改示范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做好参训学员的选拔推荐工作,并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参训选拔推荐表报省局,经省局初步审核,报工信部审核,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四、联系方式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联系人:赵  立电  话:0351-5607049邮  箱:sjkjc5607049@163.com中国人民大学联系人:王老师、舒老师电  话:18654566989、13718215019邮  箱:3105469548@qq.com 附件:1.学员选拔培养方案.docx2.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表.docx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年5月14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5.14

【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通知

晋科函〔2021〕70号各市科技局、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关于下达2021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函》(国科农函〔2021〕25号),2021年度山西继续面向58个三区县选派科技特派员889名,培训人员116名,要求专项计划实施要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对乡村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落实工作责任,规范资金使用,严格考核监督,确保取得实效。现对2021年度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和培训工作通知如下:一、选派工作1.选派方式依托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涉农部门科技人员组建科技特派团。由各市科技局根据区域内三区县科技服务需求,提出科技特派团专业需求,科技特派员根据专业需求进行对接申报。科技特派团由市科技局统一协调,在所属三区县开展科技服务。科技特派团采取团长负责制,每个科技特派团设团长1名,团长要督促和指导团队人员开展科技服务、经费报销、服务成效统计及工作总结等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对开展工作情况及时报送科技管理部门。2.指标分配本次组建科技特派团数按全省58个三区县数分配,每县1个,共组建58个科技特派团。其中:10个已脱贫深度贫困县每个科技特派团由17名科技特派员组成(其中大宁县16名),其余48个三区县每个科技特派团由15名科技特派员组成,共选派科技特派员889名。选派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拨付至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并由派员单位负责管理。3.选派要求“三区”科技特派员必须是在职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能够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及时解决农业关键技术问题和技术需求难题,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提供科技服务。各市科技局要与三区县科技管理部门以及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涉农部门沟通、协调、对接,做好科技特派团的组建和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工作,保障科技特派团在所属三区县内高效、精准地开展科技服务工作,同时要做好科技特派员的工作保障和生活关心等,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二、推荐“三区”受培训人员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推荐,每个三区县推荐2名,推荐的受培训人员包括主导产业实体在职人员或返乡大中专毕业人员等,一般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专业从业经历或从事相关产业经历,推荐的受培训人员应保证参加培训时间。三、申报材料受理时间请各市科技局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把关,于2021年5月21日前将《科技特派团汇总表》(附件1)、《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受培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省科技厅现代农业科技处,电子版同步报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 系 人:蔡颖慧  李强     联系电话:0351-4052368邮    箱:sxskjtncc@126.com 附件:1.科技特派团汇总表2.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人员情况汇总表3.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受培人员情况汇总表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