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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2021.7.7

【综改区】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地方标准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综改区各企业: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省级地方标准补助项目的通知》要求,提高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质量,现开展2021年度省级地方标准补助项目申报工作。一、补助范围(一)重点围绕“六新”领域、“十四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我省优势产业和特色行业,尤其是在标准制定上具有填补国内和省内空白,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引领和支撑行业和产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标准;(二)2018年以来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发布的省级地方标准,且实施满2年的;(三)申请补助的单位为本省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团组织,且为省级地方标准项目的主要起草单位(应位列标准前言排名前三位单位);(四)标准制(修)订项目未获得本省省级财政经费支持的。二、申报要求(一)申报的标准项目应由一个单位牵头申报。申报单位应自行与其他全部起草单位协商一致,并取得排名前三位的另外两家单位在申请表中签署同意申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前三位包含非本省单位,无需在申请表中签署同意申报意见)。(二)每项标准的补助经费不超过该项标准制修订、宣贯培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三)受款单位应围绕该标准项目的相关工作开展合理使用补助资金,费用支出应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执行。(四)对同一起草单位申报的系列和多项相近标准,原则上按照一项标准予以补助;确实符合补助条件第1条或第2条的,最多可申报2项。(五)申报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不符合本通知上述补助范围和条件的、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申报单位近两年内被执法部门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三、其他要求申报单位于7月14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胶装本一式4份(电子版光盘2份)至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创新发展部312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创新发展部根据申报企业资料及资格审核情况进行推荐。申报单位请按照综改区时间节点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海锋   8206879邮  箱:sfqcxfzb@163.com  附件:关于申报2021年度省级地方标准补助项目的通知 2021年7月6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7.2

【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西赛区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西赛区比赛的通知晋科函〔2021〕95号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各高新区,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2021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和全国工商联将共同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要素集聚平台,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高水平创新创业、持续深化新动能培育。大赛聚焦“六新”突破,以创新激发动能,以改革释放活力,以产业承载希望,勉励企业坚持创新引领,突破关键技术,探索走出低碳绿色发展的新路。二、赛事安排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分为地方赛、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1.山西赛区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及决赛。初赛采用网络评审的评选方式,复赛及决赛采用线下或网上评审方式进行比赛。按照科技部安排,全国比赛设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7个专业。山西赛区比赛优胜企业按国家分配名额入围全国半决赛。2.全国半决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采用线下或网上评审方式进行比赛。3.全国总决赛采用公开路演方式,评委以创投专家为主。比赛向观众开放,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直播。三、参赛报名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报名参赛,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大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山西赛区注册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山西赛区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山西赛区比赛时间:2021年8月至9月。全国半决赛比赛时间:2021年10月中旬全国总决赛时间:2021年10月—11月。四、工作要求请各市科技局和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运城盐湖高新区、临汾尧都高新区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参赛,要求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机构积极推荐在孵企业参加比赛。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科技厅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联系人:姜洪海   联系电话:0351-4048940 山西省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樊  敏   联系电话:0351-7039509 附件: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西赛区组织方案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7月1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6.30

【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征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机构的通知

晋企函〔2021〕55号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征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机构的通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为进一步做好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服务,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征集相关服务机构开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的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支持部分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强化服务水平,聚集资金、人才和技术等资源,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快速发展,带动中小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二、征集对象按照工信部的要求,从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在平台自愿申报的前提下择优选定服务能力强,服务业绩好的示范平台参与此次服务活动。除已确定为第一批服务专精特新企业的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外,其余的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1、2018年以来经工信部或省小企业局认定的国家或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此次征集的服务示范平台重点为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同时惠及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帮助专精特新企业提高专业化程度、提高创新能力。3、此次征集的服务示范平台重点是提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融资上市、企业上云用云、数字化智能改造等服务,除国家级平台以外,其他省级示范平台必须至少具备以下九类服务功能中的一项:(1)政策服务。专业提供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宣传、解读、推送服务,帮助企业申报享受惠企政策,并具备线上线下服务的能力。(2)创新和技术服务。提供技术研发支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技术中介、成果转化、人才对接及共性技术等服务,增强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3)数字化赋能服务。提供上云用云、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服务,助力企业提质增效。(4)工业设计服务。提供产品设计、功能设计、结构设计、品牌设计等服务,提升产品附加值。(5)融资对接服务。提供投融资对接、融资培训、项目推介等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6)管理咨询服务。提供管理制度、生产运营、质量标准等管理咨询诊断服务,帮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7)市场开拓服务。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展览展示、营销对接等服务,通过新零售等模式帮助企业拓展市场。(8)培训服务。提供面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等多层次的培训服务,提升企业人才队伍素质。(9)法律维权服务。提供法律顾问、宣传、咨询、援助等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保护合法权益。    四、申报步骤    1、由符合申报条件的示范平台自愿申报,填报平台基本情况表、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绩效目标表,编报详细服务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平台的基本情况,近三年来的服务业绩、成功案例等,服务计划〈计划服务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数量、服务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数量,计划开展的具体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周期、服务目标、服务工作步骤、绩效目标等〉)。   2、申报资料准备完善装订成册后,经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省综改区盖章同意后,于7月5日前由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一将纸质材料一份报送省局服务体系建设处。五、注意事项    1、服务工作方案一定要具备确实可行性,要具体明确。必须在认真对专精特新企业调研、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编报。    2、服务工作方案中的绩效目标,将作为服务考核目标。    3、本次征集工作时间紧,请各市抓紧布置,按时上报,逾期不候。    联 系 人:张元山    联系电话:0351-5607048        附件:1、平台基本情况表.docx        2、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绩效目标表.docx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年6月30日

文章来源: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  2021.6.28

【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山西省2021年第3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山西省2021年第3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山西省2021年第3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企业清单.pdf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6..22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通知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聚焦“六新”突破,推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型企业形成产学研联合体,在新兴产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等高质量布局建设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根据《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办法(试行)》(晋科创发〔2017〕142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联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联盟是以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形成一批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新型研发组织。重点支持规模以上企业牵头创建的联盟,支持拟上市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等民营企业或国有企业牵头创建或参与的联盟,支持我省单位联合京津冀等先进发达地区相关单位、C9高校等单位创建的联盟,鼓励对外开放和合作。鼓励联盟以股份为纽带,建立股份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法人实体。对我省已认定的相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不再重复申报认定。二、支持领域联盟构建坚持转型发展方向,主攻新兴产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积极布局未来产业。主要围绕先进制造、半导体、炭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煤机智能制造、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煤成气、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机旱作农业和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和领域建设,推动山西转型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三、申报要求(一)申报条件1.突出产业需求。联盟构建要符合我省产业技术创新的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转型发展的政策导向。2.联盟牵头单位要求。联盟牵头单位应是在山西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转制科研机构),其整体技术水平居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具备雄厚的经济实力、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能够集聚相关产业创新资源,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或发展潜力。3.联盟成员组成。联盟成员单位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多个产学研独立法人单位组成。加入联盟的企业、高校、研究机构、转制科研机构应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研发水平。鼓励金融组织、科技中介、营销机构等加入联盟,在互赢互利的前提下向联盟成员提供多样化的支持和服务。联盟核心成员单位不能少于10家,成员总数一般不超过30家。各单位之间应当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权利清晰。4.联盟协议要求。联盟成员单位应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协议中应有明确的产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分工,明晰各联盟成员的责权利。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盖章后生效。5.联盟组织构架。一般由理事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常设执行机构组成,建立决策、咨询和运行等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联盟常设执行机构原则上应设立在联盟牵头单位内,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联盟要建立经费筹集和使用的长效机制。对联盟经费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并建立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联盟可委托常设执行机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联盟中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6.联盟运行时间。申请认定省级联盟,需按照联盟运维方式运行一年以上。7.依托单位、参与单位、合作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8.符合《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办法(试行)》(晋科创发〔2017〕142号)要求。(二)申报材料各联盟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有虚假信息资料,主要内容包含:1.《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请表》(见附件1);2.《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见附件2);3.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报告;4.理事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常设执行机构人员名单;5.《山西省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6.联盟运行一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及运行体制机制和组织架构情况;7.联盟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简介、近三年经营状况、联合承担项目、科技成果、共有知识产权、自筹研发资金往来凭证及联盟相关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四、申报流程和材料报送(一)申报程序1.申报单位按照附件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全套书面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2.组织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把关。3.申报材料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进行。4.2020年度已提交申报材料的联盟,与本批一同参与评审。如需补充完善材料,完善后报相应产业处室。(二)材料要求胶装双面打印,一式7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标注联盟名称)、汇总表(组织单位提供)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相关产业处室(按照产业领域报送相应产业处室),由相应产业处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三)受理时间纸质材料集中受理,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信创和大数据科技处(负责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联系人:陈慧峰   联系电话:0351-4041100材料报送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集中办公区A座1120室(以下简写具体室)2.半导体与新材料科技处(负责半导体、炭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联系人:李大赵   联系电话:0351-4060105材料报送地址:1117室3.能源与节能环保科技处(负责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煤成气、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0351-4043057材料报送地址:1211室4.智能化应用科技处(负责煤机智能制造、轨道交通、通用航空)联系人:索静  联系电话:0351-4068001材料报送地址:1108室5.大健康与生物医药科技处(负责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联系人:薛强强   联系电话:0351-4046610材料报送地址:1111室6.现代农业科技处(负责有机旱作农业和现代农业)联系人:王潇冉   联系电话:0351-4052368材料报送地址:1218室7.综合前沿科技处(负责其他产业领域)联系人:李蕾   联系电话:0351-4033005材料报送地址:1116室8.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评价与监督处联系人:傅兴隆  联系电话:0351-4068992  附件:1.《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请表》2.《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编写参考)》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6月18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6.22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通知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六新”突破,高质量布局建设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现就组织申报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指通过科学管理、有效配置科技资源、持续引导企业和各类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推动企业和产业做大做强,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具有辐射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创新资源集聚区。本年度示范基地主要围绕具有区域特色产业集群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建设。   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是指科技创新能力强,持续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并形成较大产业化规模,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在本行业或本地区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示范企业主要围绕先进制造、半导体、炭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煤机智能制造、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煤成气、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机旱作农业和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布局建设。具体申报条件参照《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晋科发〔2019〕29号)。二、申报材料(一)示范基地1.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申报书。2.相关附件包括: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和有关资信证明;“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网络成员单位协议;科技管理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机构及开展工作情况;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文件和发展规划;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或计划)经费证明、立项文件;R&D经费投入有效佐证材料;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情况;科技型企业名单及整体运行情况等相关佐证材料。3.图文并茂的PPT一份(统一用WPS软件制作,带音频,时间8分钟以内),以光盘或u盘形式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5.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信息表,此表只需提交电子版。(二)示范企业1.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建设申报书。2.相关附件包括: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和有关资信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和纳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证明,研发费用明细;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认定文件或合作协议;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或推广项目立项文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制度措施,科技成果转化部门或专职管理团队情况;产学研合作协议;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特殊行业须提供符合该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证书、产品认证、市场准入证明、安全检测报告、环评报告或文件等)。3.图文并茂的PPT一份(统一用WPS软件制作,带音频,时间8分钟以内),以光盘或u盘形式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5.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信息表,此表只需提交电子版。三、申报程序、时间和受理方式(一)材料报送。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申报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胶装、盖章,一式7份。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同报送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签字盖章后连同汇总表(主管部门提供)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评价与监督处。2020年度已提交申报材料的单位,与本批一同参与评审。如需补充完善材料,完善后按上述要求一并报送。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二)网络成员单位注册。“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网络成员单位注册请与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四、联系方式1.山西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评价与监督处联 系 人:傅兴隆联系电话:0351- 4068992 地  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焦煤双创A座1123办公室2.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联 系 人:马瑾男 申利华联系电话:0351-7228612  7223964 附件:1.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申报书2.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信息表3.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建设申报书4.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信息表 5.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6月18日

文章来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2021.6.21

【综改区】关于组织参加全省职工党史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晋发﹝2021﹞12 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2021年全省群众文化活动方案》要求,经区总工会研究决定,组织参加全省职工党史知识竞赛,现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区广大职工中大兴学习党史之风,通过组织竞赛活动,引领全区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广大职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把广大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学习能力,当好时代先锋,坚定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的信心决心,为奋力夺取“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局新胜利,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华诞贡献主力军的新作为。二、学习和竞赛内容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深刻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系统掌握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学习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竞赛参考书目:《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国共产党的1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中国工运史料》等重要参考材料。三、参与对象    全区广大职工四、参与方式全省职工党史知识竞赛网络竞答将于2021年6月11日至30日在山西工人网、山西工人报手机APP平台和山西工人报公众微信号上展开,刊出党史知识竞赛试题,制作两端趣味答题平台,以随机的方式每日推送竞赛试题1组(10题),由广大职工在手机和PC端上进行线上抢答,完全正确者即可获得随机的答题红包。五、奖项设置集体奖项:组织参赛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个人奖项:设一、二、三等奖,排名前100名的职工为一等奖,排名101至500名的职工为二等奖,排名501至1000名的职工为三等奖。(非示范区企业职工不在奖励范围)六、活动要求1、各基层工会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党史知识竞赛活动作为坚定职工理想信念,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要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统筹谋划,常抓不懈。2、各基层工会要结合实际,发挥优势,广泛动员,周密安排,组织全区广大职工全员参与到活动中来,并进行实名登记。把每一位职工组织到答题和竞赛活动中来,不留死角、不落一人。注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