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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5.13

【市人社局】关于选送优秀创业项目参加星火大赛的通知

关于参加2021年太原市星火项目创业大赛及创业系列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5.13

【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晋企发〔2021〕29号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山西省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88号)的通知,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推荐工作,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山西省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及省直有关单位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经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且符合《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请登录工信部网站查询)相关标准要求。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为三年。2018年公布的国家级示范基地将于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原示范基地今年可自愿重新申报。二、申报程序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的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的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正式发文向省局推荐;山西省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建设的示范基地直接向省局推荐,省局将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要求经省局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可自愿申报,2018年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本次也可自愿重新申报。(二)申报材料要求根据国家级示范基地评审要求,申报材料所附的上一年度与本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中,要包含双创基地入驻企业户数、从业人员总数等内容;入驻企业户数要与提供的入驻企业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数相匹配;入驻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不在双创示范基地内的,要提供其他可以证明企业实际入驻的印证材料;创业辅导师不再作为申报条件,辅导师名单及相应资质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供;申报材料要做到格式规范,内容齐全,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有页码,印证材料要详实准确。(三)申报时间及方式请各市及各省直单位于5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格式见附件2)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胶装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服务体系建设处,同时将全部材料电子文档刻成光盘一并报送。联 系 人:白泽林联系电话:0351-5607048电子邮箱:sjfwtxc@163.com通讯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29号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服务体系建设处 附件:    1.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docx    2.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docx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年 5 月 12 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5.12

【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举办全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业务培训的通知

晋企发〔2021〕30号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举办全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综改区管委会、各省级、国家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提升全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运营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省局决定近期在太原举办全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业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省级、国家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和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负责人1名。    2、各市局分管相关工作领导和科长各1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1日至6月3日,          6月1日下午报到,2日至3日培训。    地点:水利大厦(太原市迎泽区南内环街139号)。    三、培训内容    1、解读省级双创基地和服务体系相关政策;    2、典型经验分享;    3、讨论交流。    四、相关事项 1.本次培训由山西省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具体承办,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服务联盟和省双创管理平台协办。 2.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级双创基地和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准时参加培训。省双创管理平台、企策通服务平台、山西博康财税集团、晋城市阳城县白桑双创基地、长治海鸥双创基地准备15分钟的发言材料。3.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通知本区域内省级双创基地和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参加培训,并统一将报名表汇总后报送省局;省直推荐认定的省级双创基地和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直接将报名表报送省局。以上报名表(附件)和典型发言材料务于5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山西省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邮箱(邮箱1186493111@qq.com)。4.本次专题培训班不收取培训及食宿费用,食宿统一安排(不包括司机)。太原市六城区人员不安排住宿。五、联系方式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联系人:白泽林  电话:0351-5607048山西省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张毅斌  电话:0351-7031926 18636651920     附件:培训报名汇总表.docx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年5月10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5.12

【小企业发展促进局】2021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公示

根据《山西省中小企业局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晋企发〔2018〕29号)的规定,以及《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21〕14号)的要求,经服务机构自愿申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组织专家进行了2021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2021年5月12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拟认定43家单位为2021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附后)。现根据《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晋企发〔2018〕29号)的规定,对拟认定为2020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2021年5月12日-6月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单位有异议,可在公示有效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材料的形式向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机关纪委:0351-5607058服务体系建设处:0351-5607048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年5月12日 拟认定的2021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红马甲集团股份有限山西晋浙众创空间有限公司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成果转化有限公司山西华夏易迅创业就业实训基地有限公司山西晋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成成易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西环宇星火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山西涓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西税源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墒技术转移(太原)有限公司北京市一法(太原)律师事务所山西人合正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太原市晋源区双创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山西汇众世达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弘旭升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中宸众创空间有限公司太原市财苑职业培训学校山西思慧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创臣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山西金邦置业有限公司山西环宇星创科技有限公司太原众包集群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标汇聚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山西)有限公司大同市星光职业培训学校大同市瑞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阳泉市驿拓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长治市清控创新创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治市梧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双创梦工厂企业孵化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太行海鸥锯业有限公司长治市荣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晋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晋城清控创新服务有限公司晋城市远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晋城聚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西柴火部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中税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临汾市辰佳科技有限公司运城黄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绛县宏华机电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河津市祥和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太原市科学技术局  2021.5.12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山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21〕65号),为做好太原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材料报送(一)申请企业联系所在县(市、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报备登记后,将高企认定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含原件一套)报送至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二)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对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5人(含)以下,知识产权全部是当年的,材料中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合同及相关证明存疑的以及被投诉举报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如实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见附件1),并按申报批次汇总填写《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按批次送至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二、申报时间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分三批受理,第一批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20日,第二批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第三批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30日,过时不受理。三、有关要求(一)为保障沟通顺畅,企业提交申请资料的人员和联系人必须为本企业全职职工,不是本企业全职职工的不予推荐,如遇变动,应及时与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和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联系更改。(二)为提升企业申报质量,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申报企业在提交申请材料时,请携带相关知识产权、产学研合作协议、研究开发活动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支撑材料等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验。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将根据查验情况,会同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对存疑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三)太原市科技局从未指定或委托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在高企申报认定过程中提供有偿服务,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及个人不得以市科技局名义对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偿服务。(四)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网络审查、形式审查、现场核查的人员必须遵守廉政工作纪律及省科技管理人员“十不准”有关规定。四、联系方式(一)政策咨询太原市科技局高新科:联 系 人:王吉庆   联系电话:4225951(二)材料受理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联 系 人:贾峰峰   联系电话:7998892地    址:太原市创业街42号技术转移大厦一层(三)报备登记各县(市、区)、开发区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箱小店区科技局赵娟7176256昌盛西街19号政府楼5层505室xiaodiankejiju@126.com迎泽区科技局白云峰8285950云路街15号迎泽区政府526室ty_yzkj@126.com杏花岭区科技局李宏33824153382416胜利街99号杏花岭区政府812室xhlqkjj@163.com尖草坪区科技局王海文5648316尖草坪区钢园路10号正通大楼8层815室kjjcxl@163.com万柏林区科技局王姝洁60428106042747西矿街99号3层323室wblqkjj@163.com晋源区科技局席文革6592073晋源新城文景街9号政府主楼406室jykjj2073@126.com古交市教科局康天宝2987932古交市人民政府西楼516室jkj5214678@163.com清徐县教科局张建锋5722241清徐县清源路36号教育科技局二楼科技科qxkj7@163. com阳曲县科技局孙怀锁王新龙5521585阳曲县城新阳西大街乡镇大楼四层yqxkjj.585@163.com娄烦县教科局赵晓晶532613313663614502娄烦南大街lfxkjj@163.com中北高新区改革创新部谷雅清7726254钢园路创新中心704室bxgyqqyfwk@163.com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xls2.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登记汇总表.doc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xls         太原市科技局2021年5月12日

文章来源: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5.12

【市工信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审的公告

根据《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并工信字〔2021〕29号)和《关于转发〈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工信字〔2021〕20号),为开展好2021年省级“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项目评审工作,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进行评审。现就委托第三方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企业等机构组织。  2.与本次申报项目单位之间无资产、管理、业务委托等关联关系。  3.较为熟悉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评选标准和相关政策。  4.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规失信等行为。  5.按照有关规定,给所属员工正常缴纳社保。  6.本机构自有专职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7.主持或参与过项目评审的优先选择。  二、第三方机构服务要求  1.按照评审要求设计工作方案和评审办法,根据项目类型和行业分布,从省工信厅专家库随机抽取管理、财务等方面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2.组织开展对应项目集中封闭评审,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整理,汇总评审结果,提交评审工作报告。  3.第三方机构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违反委托协议规定;  (2)公正组织评审,不得向评审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  (3)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泄露评审资料、评审专家名单、专家评审意见、评审结果、评分排序表和评审工作报告以及其他应当保密的评审情况;  (4)不得利用承担项目评审活动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5)不得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妨碍项目评审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评审涉及参评企业170户左右,评审工作包括资料审核和实地察看。预算经费15万元,包括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和安排专家的所有费用。第三方机构报名时按照预算经费报价,超过或不按照预算经费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第三方机构报名时须提供公告第一项对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人员名单及书面承诺材料,公告第二项对服务要求的书面承诺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3.报名时间:报名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一正一副)于2021年5月14日下午16:00前到市工信局216房间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4.评价确定方式:市工信局机关购买服务工作组对报名的第三方机构资格、服务要求、人员要求等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第三方机构达到或超过两家时将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承接主体。5.市工信购买服务工作组确定评估时间后,参加评审的报名承接主体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必须持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现场讲解应询。  联系人:    冯 伟    联系电话:0351-4222630  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1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5.12

【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组织做好2018年连续两年在规及2020年首次入规“小升规”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申领工作的通知

晋企发〔2021〕28号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组织做好2018年连续两年在规及2020年首次入规“小升规”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管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13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意见》(晋政办发〔2018〕89号)文件精神,依据省统计局《关于提供2020年“小升规”工作相关资料的复函》(晋统调查函〔2021〕40号)提供的2018年首次入规并连续两年在规、2020年首次入规“小升规”工业企业名单,省局制定了2018年首次入规并连续两年在规及2020年首次入规“小升规”工业企业奖励资金分配计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范围和条件(一)省统计局提供的《2018年首次入规并连续两年在规工业企业名单》在列企业(详见附件2)。(二)省统计局提供的《2020年全省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工业企业名单》在列企业(详见附件3)。二、奖励额度和方式(一)对于2018年首次入规并连续两年在规工业企业,省财政给予5万元的资金奖励。(二)对于2020年首次入规“小升规”工业企业,省财政给予30万元的资金奖励。因本年度预算额度不足,奖励资金将分批下达,本次下达的资金按本年度预算额度平均分配给奖励企业(详见附件3),不足部分将于年底前使用下年度预算资金补足。三、奖励要求对符合以下三种情形的企业不予奖励:(一)企业不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如:营业执照注销、被吊销等情形。(二)企业已关停或被相关部门责令关停的(责令限期整改的除外)。(三)企业已主动退出或被退出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四、工作要求(一)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奖励企业进行实地踏勘,认真核实,对存在三种情形的企业不予奖励,同时将不予奖励企业的相关情况书面逐级上报至省局。除上述三种情形外,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不得在落实奖励资金方面进行人为设卡、提高门槛等。(二)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资金拨付情况汇总上报省局。(三)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拟奖励企业的实地指导、跟踪管理、后续服务等工作。 附件:1、2018年连续两年在规及2020年首次入规“小升规”工业企业奖励资金分配表.doc      2、2018年首次入规并连续两年在规工业企业奖励名单.doc      3、2020年首次入规“小升规”工业企业奖励名单.doc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年5月8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5.12

【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印发《山西省规下工业企业调查制度》的通知

晋企发〔2021〕27号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印发《山西省规下工业企业调查制度》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全面了解掌握全省规下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政策落实、问题需求等情况,为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入企帮扶服务提供制度支撑及决策参考,推动更多规下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山西省规下工业企业调查制度》,并报请省统计局审核批准。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规下工业企业调查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职责,落实任务,按照《制度》的报送时间要求,确保完成全省规下工业企业调查工作。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在开展规下工业企业调查的基础上,补充完善规下工业企业基础信息库和“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库;梳理汇总企业问题需求,建立入企帮扶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专家”活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需求和问题,推动企业上规升级。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务于7月底前将完善后的规下工业企业基础信息库以及全部《规下工业企业需求调查表》(电子版)报送省局。 附件:山西省规下工业企业调查制度.doc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