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78-2015
政策对接 宣传推广 项目落地 公司运作
首页>最新政策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9.13

【省科技厅】关于签订2021年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任务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县科技管理部门、省直涉农厅局、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各有关单位:《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及省级资金的通知》(晋财教〔2021〕88号)已印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签订计划任务、尽快落实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具体要求1.2021年选派的“三区”科技特派员,要按照2021年山西省科技特派团汇总表(附件1),填写《山西省“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三方协议书》一式五份(附件2),由科技特派团团长统一汇总后,报受援县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审核签字盖章。2.受援县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对《山西省“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三方协议书》一式五份审核签字盖章后,由市科技局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现代农业科技处。3.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填写2021年山西省“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计划培训任务,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省科技厅现代农业科技处。二、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报送时间: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A座12层1218室联系方式:蔡颖慧  李  强  0351-4052368 附件:1.2021年山西省科技特派团汇总表2.山西省“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三方协议书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10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9.13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2022年度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成果转化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力打造创新生态的部署安排,围绕我省“十四五”规划和创新生态专项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引领,强化成果导向,拟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先进且具有应用前景的优秀科技成果项目在山西落地转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方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聚焦先进制造、煤碳清洁高效利用与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应用与创新、大数据、光电、半导体、碳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煤机智能制造、通用航空、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有机旱作农业等新兴产业集群,重点支持高新技术成果、高价值发明专利和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引领行业领域高质量发展。二、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须是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晋企事业单位)。鼓励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风投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各单位之间应当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权利清晰,申报时应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明确任务分工、相关投入、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等事项。2.申报单位资产及运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需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3.转化成果须是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药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等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成果、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验收通过后形成的科技成果。4.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申报通知要求,通过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项目负责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5.转化成果须在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或登记备案。6.牵头单位是企业的,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申请经费与项目配套资金的比例不高于1:3,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相关材料。7.牵头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的,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申请经费与项目配套资金的比例不高于1:3,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等相关材料。8.申报农业类项目的牵头单位是企业的参照申报条件第6条;牵头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的,如与企业合作参照申报条件第7条,除此,需提供与成果转化落地单位的合作协议等相关材料。9.申报医卫类项目的申报牵头单位是企业的参照申报条件第6条;牵头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的,如与企业合作参照申报条件第7条,除此,需提供成果可转化落地单位的说明材料,并由相关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三、其它要求1.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推荐部门进行申报,同一申报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2.项目立项后,引导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3.项目涉及伦理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视需要由相关医疗机构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4.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合作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本年度计划项目。5.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组织推荐部门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组织推荐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四、申报方式和时间(一)申报流程本批次项目申报原则上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项目申报材料经组织推荐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一式五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组织推荐部门,由组织推荐部门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至纸质材料接收机构。申报网址: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 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二)申报时限本计划采用常态化申报与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对未能在本批次受理时间期限内提交成功的进入下一批次。本次申报时间安排:网络申报受理截止时限:2021年10月10日18: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限:2021年10月13日18:00(三)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1、联系人及电话山西省科技厅  苏聪明 0351-4068992网络申报技术咨询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3099052356  130990523652、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山西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评价与监督处(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办公区A座1124房间)

文章来源: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9.10

【市人社局】关于拟认定2020年度市级创业 示范园区的公示

根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原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载体建设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20〕44号)精神,经各县(市、区)人社局,山西综改示范区推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初审上报,有两家企业基本符合申报条件。分别为山西中关村智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千万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市级创业示范园区组织推荐和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函〔2021〕62号)要求,市人社局从太原市创业专家团,随机抽选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并于2021年9月7日对两家创业园区进行现场评审。专家团严格按照市级创业示范园区评估认定程序和管理考核办法以及《市级创业示范园区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山西中关村智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71.8分;山西千万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5.4分。根据专家评分结果,拟认定评分第一名的企业为市级创业示范园区。根据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载体建设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20〕44号)要求,现将拟认定为市级创业示范园区:山西千万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联 系 人: 就业促进科    薛夏   赵起起联系电话:0351-4224797 4226786公 示 期: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16日

文章来源: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9.10

【市人社局】关于拟认定2020年度市级创业孵化 示范基地的公示

根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原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载体建设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20〕44号)精神,经各县(市、区)人社局,山西综改示范区推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初审上报,有4家企业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分别为山西环宇星创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领墒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太原清控科创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山西顺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市级创业示范园区组织推荐和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函〔2021〕62号)要求,市人社局从太原市创业专家团,随机抽选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并于2021年9月7日、9月8日对4家创业孵化基地进行现场评审。专家团严格按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估认定程序和管理考核办法以及《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山西环宇星创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77.4分;山西领墒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得分73.4分;太原清控科创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得分74.8分;山西顺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9.4分。根据专家评分结果,拟认定评分第一名、第二名的企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根据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载体建设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20〕44号)要求,现将拟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西环宇星创科技有限公司和山西顺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联 系 人:就业促进科   王海东     闫娅妮联系电话:0351-4224797 2020924公 示 期: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16日

文章来源: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9.10

【省人社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 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的通知

各市人社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中央驻晋、省属企业,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1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组队参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选手条件各单位所推荐项目选手必须符合人社部函[2021]113号规定的报名条件。二、代表我省参加全国大赛各项目选手的确定办法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时,要充分考虑所推荐人选技能水平、过往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的成绩等,确保推荐人选是本领域各项目最优秀的选手。省人社厅将综合考量各单位推荐人选职业经历、身份条件特别是参赛经验等情况,兼顾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所在地市竞赛工作基础,采用专家评审、集训选拔等方式确定最优秀的选手代表我省参加全国大赛。对在全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按国家和省里相关规定落实奖励政策。三、报名截止时间:9月20日联系人:郝丽萍  刘江联系电话:0351--4727116、18103437508指定电子邮箱:shanxijnjs@163.com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8日

文章来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2021.9.10

【综改区】山西综改示范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8月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企业经营场所承诺结果公示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山西综改示范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8月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企业经营场所承诺结果公示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文章来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2021.9.10

【综改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8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结果公示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8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