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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西省科技厅  2021.9.8

【省科技厅】山西省2021年第5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山西省2021年第5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太原日报  2021.9.7

【综改区】山西综改区设“办不成事”窗口,“疑难杂症”在这都能搞定

从9月开始,不少企业和群众在山西综改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时发现,这里新设了一个“办不成事”接待窗口。窗口虽小,办理的事项却难度不小,大家的“疑难杂症”事项在这里都能办妥。据了解,政务服务中心可以办理的事务多达382项,但因为种种原因,部分事项并不能顺利办理,因此政务服务中心特意设置了“办不成事”接待窗口,专门解决大家的“疑难杂症”事项。“‘办不成事’接待窗口是解决企业群众难题的‘直通车’,核心在于围绕企业群众办事方便,集中处理非企业群众自身原因办不成事的问题。‘办不成事’接待窗口将坚持问题导向,重视群众诉求,及时汇集相关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协调督促相关管理部门及时改进自身工作,破除阻碍群众办成事的隐性壁垒,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山西综改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介绍,“办不成事”事项所属部门,接到工作单后,现场可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当场协调解决;一般的问题,5个工作日内解决;复杂的问题10个工作日内解决。                                                                                            太原日报社新闻采编中心记者 岳霞红

文章来源: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9.7

【人社局】关于2021年申报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的通知

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并发〔2018〕2号)、《关于放宽人才户口迁入政策的通知》(并办发〔2018〕30号)、《关于搭建人才事业平台推动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办发〔2018〕46号)精神,按照《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发放实施办法》、《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发放办法》要求,现将2021年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生活补助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租房补贴申请对象为:除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留学回国人员),技师、高级技师。   学费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请对象为:取得上一级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在职(聘)人员或取得上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高级技师)并满一年的在职(聘)人员。   特别注意:   1. 生活补助与租房补贴只可申请一项,不得同时申请。   2.公费师范生和免费医学生不能申请学费补贴。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公布名单为准。   4.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以ARWU、THE、QS、US News四个机构排名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生活补助、租房补贴、学费补贴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并参加工作,并入职以下单位、岗位(高校毕业生需在毕业3年内入职):  (1)太原市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驻并企业)、社会组织和市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2)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含省委党校,下同)、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三类事业单位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不含参公单位);  (3)驻并省属民办高校教学、科研一线岗位;   3.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放宽到1年以上),并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技师、高级技师需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   自主创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享受同等待遇。  (二)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18年1月1日后取得学历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满一年);   3.能力素质提升期间与太原市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驻并企业)、社会组织和市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   三、补助(贴)标准   生活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5000元(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晋财教〔2017〕153号),可获省级相应财政补助的,按照补齐原则,每月补助标准为3333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500元;补贴时间为5年。   租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000元。技师、高级技师每月1000元;补贴时间为2年。   学费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来并工作当年补贴18000元,工作满3年补贴12000元。   能力素质提升补助: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每年给予2万元补助;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每年给予3万元补助;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年给予1.5万元补助;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年给予2万元补助。补助按年度申报,发放时间均为2年。   四、申请材料  (一)登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taiyuan.gov.cn),点击“人才补助(贴)申报”栏,进入“太原市人才补贴申报系统”,录入个人信息,完成提交后,自动生成并打印《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生活补助申请表》、《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租房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学费补贴申请表》、《太原市本土人才能力素质(学历学位)提升补助申请表》、《太原市本土人才能力素质(职业技能)提升补助申请表》;(原件)  (二)用人单位导出《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生活补助花名表》、《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租房补贴花名表》、《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学费补贴花名表》、《太原市本土人才能力素质(学历学位)提升补助花名表》、《太原市本土人才能力素质(职业技能)提升补助花名表》;(原件、电子版excel)  (三)身份证、户口簿本人单页和本人人才联名卡;(原件、复印件1份)  (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到证》);高技能人才需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五)行政单位录用文件、企业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文件及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另需提供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协议和在人社部门年检时的全体员工花名表(申请生活补助、租房补贴、学费补贴人员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  (六)在提升学历学位期间(入学至毕业后)或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以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公务员不需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另需提供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协议和在人社部门年检时的全体员工花名表(申请能力素质提升补助人员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  (七)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律师事务所需提供其执业许可证(副本需加盖太原市司法局本年度检查考核合格专用章)原件及复印件;    (八)参加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再出具养老保险证明;  (九)中央、省属驻并事业单位、民办高校须提供单位出具的一线岗位证明材料花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纪检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纪检部门公章)。(原件)   特别注意:   1.《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生活补助申请表》、《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租房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学费补贴申请表》、《太原市本土人才能力素质(学历学位)提升补助申请表》、《太原市本土人才能力素质(职业技能)提升补助申请表》必须通过“太原市人才补贴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自行制作的表格不予受理;   2.《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免费认证获取;   3.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可以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taiyuan.gov.cn)下“太原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各级社保窗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在各级社保窗口自行办理;   4.申请人养老保险需缴纳至2021年8月。2021年度生活补助、租房补贴发放至2021年8月;   5.申请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自2018年起已申领人员材料清单详见《关于2021年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发放有关问题的政策解释》(附件2);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1年9月15日—10月20日。  (二)材料提交。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劳务派遣人员向实际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对材料真实性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园区)政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其中中央、省属驻并事业单位,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三)审核。各受理地人社局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告知申请人所在单位。  (四)公示。11月底,各审核部门在本地政府官网对其审定名单进行公示,其中市人社局在其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发放。由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将人才补助(贴)发放至申请人人才联名卡。  (六)申诉。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人社局申诉。   六、其他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骗取财政补助(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取消补助(贴)资格,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记录,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政策咨询时间:2021年9月7日-11月10日   政策咨询电话: 0351-2366356   0351-2366357             0351-2366358   0351-2366359   电话接听时间:09:00-12:00  13:30-17:00(工作日)   申报系统登录时间:2021年9月11日附件:1.太原市人才补贴申报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太原市人才补贴申报系统使用说明.docx2.关于2021年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发放有关问题的政策解释附件2:政策解释.doc3.人才服务窗口地址附件3:太原市各人才窗口信息表.xlsx4.填表说明附件4:填表说明.doc5.办理“太原人才联名卡”农业银行网点名单附件5:银行网点联系表.xls6.中央省属驻并事业单位、民办高校岗位证明花名表附件6:岗位证明花名表.xls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6日

文章来源: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9.6

【市人社局】关于拨付2020、2021年山西百强创业实训基地第一、二、三期第一阶段实训补贴的公示

为推进我市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落实国家惠民政策,   2017年11月29日认定为山西百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市级创业实训基地,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太原市市级创业实训基地管理评估认定程序和管理考核办法》(并人社发〔2016〕17号),《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财社〔2019〕26号)文件要求,山西百强创业实训基地经申请批复,于2020年7月1日-2020年10月1日开展了第一期“电子商务”的创业理论实训(共计40课时);2020年8月12日-2020年11月12日开展了第二期“电子商务”的创业理论实训(共计40课时);2020年12月24日-2021年3月24日开展了第三期“电子商务”的创业理论实训(共计40课时)。为鼓励实训基地加强后续服务,提高初创实体的存活能力,在不改变补贴额度的基础上,对创业实训补贴分两个阶段进行拨付,工商注册或开办网店并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且正常经营的,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先给予基地创业实训补贴。对创业实体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再给予基地创业实训补贴。经综改示范区初审申报,我局审核其相关申报资料,山西百强创业实训基地第一、二、三期分别开班人数30人,共计90人。通过前期集中授课理论和实操的实训,第一期有30人已经进行网络平台实名注册并开办网店且正常经营;第二期有30人已经进行网络平台实名注册并开办网店且正常经营;第三期有29人已经进行网络平台实名注册并开办网店且正常经营,共计89人。符合实训第一阶段补贴要求,现需拨付山西百强创业实训地基实训补贴26.7万元(89人×3000元=267000元)。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联 系 人:  王海东联系电话: 0351-4224797公 示 期:2021年9月7日--2021年9月13日  附件:1.山西百强创业基地实训人员花名册(2020年第一期)第1期第一阶段花名册.docx2.山西百强创业基地实训人员花名册(2020年第二期)第2期第一阶段花名册.docx3.山西百强创业基地实训人员花名册(2020年-2021年第三期)第3期第一阶段花名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