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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西省商务厅  2020年7月29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中国服务贸易交易会山西展区搭建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相关服务机构:根据工作安排,省商务厅拟组织企业参加2020年中国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山西展区搭建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名称、内容项目名称:2020年中国服务贸易交易会。完成时间:2020年8月21日-8月25日。服务内容:山西展区布、撤展等相关工作(布展面积6*9=54平米)。二、基本条件(一)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经营范围须包含会议会展服务、设计服务等内容;(二)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三、报名材料(一)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二)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机构基本简介;(五)搭建方案;(六)报价明细表。以上材料须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并逐页加盖公章。四、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截止8月4日。报名方式: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至省商务厅服贸处,同时将所有文件扫描成一个电子文档(邮件命名方式:单位名称+2020年中国服务贸易交易会搭建项目)发送至服贸处邮箱。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一号楼(邮编030032)联系人:李洁  高宏亮电话:0351-4074851/4084762邮箱:swtfmc@163.com

文章来源:山西省商务厅  2020年7月29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0年拟组织和参加的展会计划》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省投资促进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5〕33号)和《山西省商务厅会展活动管理办法》(晋商发函〔2017〕431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展会工作的管理和组织协调,现将2020年拟组织和参加的展会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山西省商务厅2020年7月28日2020年组织和参加的展会计划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我厅主办、承办和组织参加展会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结合我省实际,现制订2020年拟组织和参加的展会计划。一、我厅2020年拟组织和参加的30个境内展会1.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上海)2.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广州)3.2020津洽会暨PECC博览会“中华老字号”展销会(天津)4.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北京)5.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丝博会”)(西安)6.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西洽会”)(重庆)7.第六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昆明)8.中国·青海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青洽会”)(西宁)9.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兰州)10.中国-东盟博览会文化展、动漫展(南宁)11.第七届亚欧博览会(乌鲁木齐)12.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投洽会”)(厦门)13.2020第十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贵阳)14.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南宁)15.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成都)16.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州)17.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杨凌)18.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海)19.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简称“高交会”)(深圳)20.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郑州)21.中国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北京)22.中国国际食品与饮料展览会(上海)23.2020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贵阳)24.首届中国(郑州)食品博览会(郑州))25.第四届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济南)26.2020大湾区国际优质农产品交易会(广州)27.2020第十七届中国中华老字号精品博览会(杭州)28.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之光”博览会(乌镇)29.全国农商互联大会(济南)30.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南昌)二、工作要求各处室要认真执行《山西省商务厅会展活动管理办法》(晋商发函〔2017〕431号),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强调以下事项:(一)各处室(单位)应严格执行展会计划,对计划外展会采取“一事一议”,由会展活动牵头处室提出意见,经厅长办公会审议后执行。(二)计划内展会活动由牵头处室(单位)处理展会日常事务。(三)严格规范展会出席人员,对重点组织参加的境内、外展会,有国家领导人出席参加的,建议省领导出席参加,我厅原则上安排厅领导出席,展会综合管理处室、业务牵头处室派人参加。其他展会由展会牵头处室提出意见报厅领导批准后参加。(四)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参展人员严格执行国家财政制度,坚持节俭办展,严禁展会期间绕到旅游。压缩不必要的参会人员,严格控制与展会无关人员参加。(五)积极探索市场化办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组织机构运作,充分发挥行业学会、商会的指导作用。(六)通过组织参加各类展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企业搭建优质平台,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附件:2020年拟组织参加境内展会计划表(汇总表).xls

文章来源: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2020年7月28日

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工业机器人技术专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聚焦细分领域,突出关键技术,发掘高水平创新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助推国家高新区“一区一产业”发展,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0〕137号),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会同广州高新区管委会举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工业机器人技术专场)(以下简称工业机器人技术专场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机器人技术专场赛由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主办,广州高新区管委会协办,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中国高新区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网络信息平台支持,招商银行创新创业公益基金特别支持。     二、工业机器人技术专场赛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发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平台作用,通过公开竞争比选的方式,发现和挖掘工业机器人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创业项目,促进社会资本对优秀参赛企业进行投资和支持,提升工业机器人产业链创新能力。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指南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场赛参赛项目应至少符合以下征集内容之一,不属于征集参赛项目内容范围的,主办单位和评委有一票否决权。     1.工业机器人前沿技术。征集参赛项目内容包括:工业机器人标准化模块化体系结构设计、互助协作型作业机器人、人机协作型工业机器人、全自主智能工业机器人。     2.工业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征集参赛项目内容包括:应用于工业机器人的精密减速器、高性能控制器、专用伺服电机与驱动器、专用传感器(关节位置、力矩、视觉、触觉等)、末端执行器(多指灵巧手、快换夹持器等)。非工业机器人直接相关的项目除外。     3.工业机器人关键产品。征集参赛项目内容包括:多关节机器人、SCARA机器人、并联机器人等通用工业机器人本体开发及产业化,焊接机器人、装配机器人、喷涂机器人、真空(洁净)机器人、包装机器人等专用工业机器人开发及产业化。不研发工业机器人产品的集成应用类项目除外。     (二)参赛企业条件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场赛参赛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不符合参赛条件的,主办单位和评委有一票否决权。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 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0年1月1日(含)以后。     5.前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专场赛。     四、比赛安排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场赛全程网上进行,比赛安排如下:     (一)参赛报名     请企业自主评价参赛项目和企业条件是否符合本专场赛的要求,符合参赛要求的可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点击“工业机器人技术专场”报名。参加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地方赛且符合本专场赛参赛要求的企业可报名本专场赛。企业对报名材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比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请企业认真阅读工业机器人技术专场赛参赛项目指南,为了提高精准服务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工作效率,务请不属于本专场赛征集参赛项目内容范围的,不提交参赛报名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4日。     (二)资格确认     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报名企业参赛项目和企业条件进行审查,同时符合参赛项目指南和参赛企业条件的进入体外诊断技术专场赛初赛。     (三)网上初赛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场赛初赛采取网络评审方式,评委对参赛企业所提交书面材料进行评审。评委由技术和投资专家组成。初赛评选出24家左右企业进入决赛。    (四)网上决赛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场赛决赛采取网上路演答辩的形式。参赛企业以视频、文字等形式开展线上路演,专家线上沟通交流,公开打分,当场公布成绩。决赛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一)本专场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其他参加决赛的企业为优秀企业。     (二)本专场赛荣誉证书由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奖励资金由广州高新区管委会颁发。     (三)本专场赛将根据分配名额按比赛成绩择优推荐比赛优胜企业入围全国赛,但2019年1月1日(不含)之前注册的企业须获得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     六、服务政策     对落户广州高新区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参赛企业,可享受广州高新区以下扶持政策。     (一)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授予的科技奖励或立项资助的各类科技项目,分别按扶持金额的100%、70%、50%给予资金配套,最高分别为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二)对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科技企业,按所获投资额的5%给予扶持,最高100万元。     (三)对在本区建设运营人工智能工程实验室、培训中心、展示体验中心等为本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提供研发、设计、生产、云资源租赁、技术交流等服务的,经认定,按其建设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 万元。     (四)设立人工智能示范应用专项资金,每年评选10 个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最高奖励100 万元,奖励额度不超过当年企业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对获得国家级人工智能相关示范项目的,另行给予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给予办公用房补贴。对新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1000 万元以上的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在区内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 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 万元。对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买房价的10%一次性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 万元。     (六)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其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给予企业每项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省工信部门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业务咨询:010-88656210     技术支持:010-88656315、88656303     电子邮箱:shoul1@ctp.gov.cn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23日

关于举办第二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山西省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484号 各市人社局、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委、国资委、扶贫办、总工会,省直各部门(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发挥赛事引领作用,加快建设“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省人社厅决定会同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总工会联合举办“第二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市、各部门(行业)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进行宣传发动,做好本市、本部门(行业)初赛、复赛及选手选拔推荐工作。各市、各部门(行业)务于8月15日前将参加全省决赛人员名单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机构名称+参加决赛人员名单”。联系方式联系人:祁慧丽   刘江联系电话:0351-4727116,15034133903,18103437508指定邮箱:shanxijnjs@163.com附件:第二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方案.wps 2020年7月14日